2017年西丰县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2017年西丰县教育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教育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教育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丰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上级机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县的教育工作。

  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订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远程教育、农民教育等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语言文字和学校体育教育、卫生教育、国防教育、艺术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教学计划,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管理全县辖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督促检查并指导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的实施。

  4、指导全县教育改革、组织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5、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任免、聘任和管理干部。

  6、承担全县教职工队伍的宏观管理和优化配置,制定和实施师资培训计划;承担全县教职工的聘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及专业技术人职务的考试、推荐、评审、聘任等工作;承担本县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编制计划内承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

  7、编制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校舍建设及教育设施的装备管理。

  8、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升学、升级考试和招生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统一考试工作和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9、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学生德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10、组织和指导全县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和集资办学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教育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45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44家。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

西丰县教育局本级

2

西丰县东方红小学

3

西丰县鸿志小学

4

西丰县特教学校

5

西丰县幼儿园

6

西丰县第一中学

7

西丰县第二中学

8

西丰县高级中学

9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10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11

西丰县中小学综合素质实践学校

12

西丰县教师进修学校

13

西丰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14

西丰县教育局生产教育办公室

15

西丰县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16

西丰县教育装备管理处

17

西丰县教育资金收付中心

18

西丰县平岗中学

19

西丰县振兴中学

20

西丰县凉泉中学

21

西丰县安民中学

22

西丰县郜家店中学

23

西丰县天德中学

24

西丰县柏榆中学

25

西丰县成平中学

26

西丰县房木中学

27

西丰县和隆中学

28

西丰县营厂中学

29

西丰县平岗中心小学

30

西丰县振兴中心小学

31

西丰县凉泉中心小学

32

西丰县安民中心小学

33

西丰县郜家店中心小学

34

西丰县陶然中心小学

35

西丰县天德中心小学

36

西丰县柏榆中心小学

37

西丰县德兴中心小学

38

西丰县钓鱼中心小学

39

西丰县明德中心小学

40

西丰县西丰镇中心小学

41

西丰县成平中心小学

42

西丰县房木中心小学

43

西丰县和隆中心小学

44

西丰县营厂中心小学

45

西丰县金星中心小学

  

第二部分 教育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教育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3285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437.5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32854.18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32854.1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1332.6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0.13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决算收入比上年增2863.1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决算支出比上年增2863.13万元,主要是教师工资调整,增加养老保险,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等,教育基本性支出增加。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2854.1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5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3133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0.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9980.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8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7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27.93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2.14万元,主要是教育年业务指导检查量增大,用车次数增加。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 0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5次、人数214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万元,比上年减少5.7      万元,降幅4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教育局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决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项目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等112个,涉及资金2873.9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7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问题:项目实施没有按年初设定的进度执行。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科学管理,积极推进和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教育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