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西丰县环保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丰县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丰县环保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丰县环保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丰县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或者修订县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我县的环保计划、环境规划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制定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三)、拟定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等级,经审批颁布,监督执行。
(四)、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噪声放射性及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
(五)、对我县环保目标责任制、生态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
(六)、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收费监理等工作。
(七)、参与我县建设项目的选址,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和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上级环保部门项目评价、审批、争取资金扶持等工作。
(八)、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承办环境保护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群众信访和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理、答复等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实施国家、省、市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送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负责辐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环保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素质。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5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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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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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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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环保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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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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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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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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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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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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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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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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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环保局信息法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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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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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环保局农村环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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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16 年西丰县环保局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13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36.7万元。2015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6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1336.7万元。
2016年当年总支出1336.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96.7万元,污染防治支出54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6年度实际支出1336.7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310万元,增幅30.2%,主要包括:基本支出409.6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102万元,增幅33.1%,主要是2015调整工资及偿还陈欠款项;项目支出927.1万元,比2015年增加208万元,增幅28.9%,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改造、寇河湿地防洪、污水处理厂截污工程项目增加。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36.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96.7万元,污染防治支出5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0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7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8次、人数22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5万元,比2015年增加 30.12万元,增幅95%,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经费增加及偿还陈欠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环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环保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西丰县环保局部门决算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