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西丰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丰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丰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丰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丰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县科技发展战略和贯彻科技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共有1家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有7个方面:
1、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制定我县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申报、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金融部门组织科技贷款;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3、负责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4、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财务决算管理和科研条件管理。
5、依法管理全县技术市场和专利事物工作,做好技术合同与专利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管理科技外事工作;参与县内重大引进技术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分析。
6、负责组织科技普及及宣传活动,归口管理科技信息,搞好信息产业管理工作、科技情报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地震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家.
第二部分 西丰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西丰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当年收入总计7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2.22万元。2016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2016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72.22 万元。
2016年当年总支出72.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3万元,项目支出7.49万元。2016年当年收支增减无变化。
结转下年 0 万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0.42万元,主要是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0.42万元,主要是2016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 72.2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64.73万元,项目支出7.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4.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5.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2.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减 0万元,主要是无增减。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 1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西丰县科学技术局运行经费支出5.27 万元,比2015年减少 0.02 万元,减少0.4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西丰县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西丰县科学技术局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