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历史沿革:天德中心小学始建于1931年,1997年更名为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2017年8月搬入新建的五层教学楼。学校占地面积8700平方米,拥有现代化教室18个,教育教学设备配备齐全,办学环境幽雅舒适。现有学生420名,13个教学班,教职员工56名。
2.学校(机构)举办者:县级教育部门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教育局
4.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小学
5.学校(机构)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天德村民委员会
6.办学规模:现有学生420名,13个教学班,教职员工57名。
7.学校(机构)标识码:2121001838
8.学校(机构)名称(章):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
9.学校(机构)英文名称 :TIANDEXIAOXUE
10.校长姓名:付金峰
11.办公电话:77210039
12.单位电子信箱:tdschool@163.com
13.邮政编码:112401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序言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坐落于天德村天德屯,处在303国道吉林省与辽宁省的西交界处,与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接壤,被誉为辽宁省的北极村。四平至梅河铁路线南北穿越天德屯,交通四通八达。学校始创于1931年,1997年更名为天德镇中心小学,2017年9月新教学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760平方米,建筑面积330平方米。现拥有电子备课室2个,电脑90台。各专用教室设施设备齐全,办公学习环境舒适优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和办学思想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学校地址:天德镇天德村天德屯
第三条 学校性质:西丰县教育局领导下的公有制的教育事
业单位。
第四条 办学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 以 “三个面向” 为方向,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育人为根本,以学生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宗旨,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新人为目标,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面向全体,以学定教,当堂验收,从最后一名学困生抓起”为指导,建设一支适应新课程的教师队伍。实施制度化、目标性的管理,营造和谐校园。创设教师爱岗,学生乐学,人民满意的创新型学校。
第五条 培养目标: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学会求知、敢于创新。具体包括: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六条 办学方向:我们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七条 办学特色:校风:诚信、博学、励志、创新。校训:明德、尚礼、勤学、笃行。学风:乐学善思、团结协作、健康成长!
校歌《可爱的天德小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八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党支部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工会主席、少先队辅导员、教师和其他人员岗位。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起监督保证作用,全体教职工通过“职代会”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九条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校长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条 组织机构分工:党支部书记、校长的主要职责: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的支部建设、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建日常工作;副校长的主要职责:主管学校财务、教育教学、安全及后勤工作;教导主任主要职责:协助副校长开展教育教学及教师的学习培训工作;副教导主任主要职责:主持中心校日常工作;工会主席主要职责: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开展工会工作、了解职工生活信息、依法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少先队辅导员主要职责: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据《少先队章程》开展少先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组成,行使民主管理和党务监督权力。
第十二条
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第十三条 教职工工作制度
一、忠诚事业、热爱本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发扬敬业、奉献精神。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工作,不无故缺勤,因事、病提前请假、因公外出要向有关领导请示。
三、按课表上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深钻教材,要认真备课,积极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时间教师要在办公室办公,提高工作质量,不得乱窜办公室,聚众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干私活。
五、教师要模范遵守课堂常规,上课不得随便出教室,不准吸烟、喝水、接听手机电话等。除领导允许外,不得坐着讲课,室外课活动,不得离开场地。
六、教师要尊重、关心、热爱每个学生,并教会、教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七、全体教师要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要讲师德,严禁拨弄是非、制造矛盾、散布消极情绪、阻碍工作顺利开展的不良行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相互支持与谅解,协调工作。
第四章 教师考核及职务聘任
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依据《天德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依据《天德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第五章 入学与学籍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招收当年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入学,教学班学额不超过 36人。
第十七条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 (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报学校批准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学习程度征求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十八条 对特困家庭的学生,学校有责任用多种方式给予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无差生,取消留级。
第二十条 学校按县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电子学生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学生受到学校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生档案由原校保存备查。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 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和常规管理。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
项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动精神,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第二十三条 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贯彻小学德育纲要。进一步建设好德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教材、有基地、有措施。提倡必要的礼仪,增强爱国意识,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科教学都要有机渗透,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每周晨会定期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防教育与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
第二十五条 贯彻实施《国旗法》,除假期和休息日外,每天升挂国旗。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
第二十六条 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十七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观念,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常规,教学工作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要求,有检查、有指导、有措施,特别重视课堂常规实施。
第二十八条 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允许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他课程,维护课程计划严肃性。
第二十九条 积极认真、有效地开展教研与教科研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使用的教材为国家审定的,上级教育局规定的统编教材。教材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及教辅读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做出操行评语。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育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三条 学校的体育和美育工作
一、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二、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体艺2+1项目》。上好音乐、美术课,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展美育功能,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对学生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审美情趣。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学生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七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五条 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小学教师的达标学历是中师(中专)以上,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六条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按国家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用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对认真履职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与继续教育,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
第三十七条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学生不讽刺、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廉洁从教,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努力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每年秋季开始招生,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入学率达100%。
第四十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道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四十一条学生享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学校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初等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关心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和继续读书。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帮扶。
第四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可向学校、班级、教师提意见。
二、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三、在学习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四、对学校给予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有权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和纪律,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九章 校舍、设备及经费管理
第四十五条 加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文体器材、卫生设备等的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提高使用率。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用途或改作他用。
第四十六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侵占和损害。对损害或侵占行为,学校有权向侵权者索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和法律援助。
第四十七条学建立健全设备、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统一的账目,分级管理,负责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第四十八条:定期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维护,发现危险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应当爱护公物,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学校可以视其情节和损失情况,要求行为人赔偿,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加强学校经费管理,学校资金实行财务副校长审批制度和经手人、验收人联签制度,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五十条 学校接受社会捐助,捐助款项纳入学校账目,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费。
第十章 环境管理
第五十一条加强学校环境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职责。做到环境整洁,秩序正常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二条 搞好校园环境布置。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园地定期更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
第五十三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宣扬暴力、凶杀、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持抵制赌博、不健康歌曲、儿歌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不允许商贩在学校门前摆摊设点或进校门推销。
第五十四条加强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防火、防盗、防电管理,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十一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五条 学校应认真执行《学校卫生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天德小学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建立师生健康卡片,组织对学生进行定期体检。
第五十六条 学校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有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发现疫情,控制疫源,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各主管部门。
第五十七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安全无小事,负责大于天”。建立健全《天德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制度》,设立《天德小学班级“安全公约”》,建立《天德小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学期聘请法制副校长上安全教育课。
第五十八条 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保人员责任制,确保学校24小时有专人负责。全校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任”,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抓好岗位安全工作。
第五十九条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设施设备、校舍场地等安全负有重要职责,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二章 学校家庭和社会
第六十条 依据《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学校协助家庭、社会组成教育网络,成立“家庭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动。
第六十一条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全校每学年两次,新生每学期两次。家长开放日每学年两次。举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教育子女的有效方法。
第六十二条 学校督促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教育孩子的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及《小学管理规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并修改章程有关条款。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为草稿,准备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和校务会议通过再上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长。校长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报请职代会讨论通过再上报教育局批准后再实施。
天德镇中心小学收费情况
一、收费类别:
代收费
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范围、监督电话、计费单位
(一) 学生作业本
按照发改价格【2010】1619号、铁教发〔2024〕8号文件相关要求,每生每学期10元。监督电话:纠风办79609007、计财79609972
(二) 教辅材料
按照辽教发〔2012〕40号、辽教发〔2012〕83号文件和铁岭市教育局2023年秋季教材教辅发行工作会议,一年43元。二年32元。三年、四年、五年、六年90元。监督电话:纠风办79609007、教辅中心79609986。
(三) 社会实践
按照铁教发[2024]8号文件要求,每生每学期6元,如有活动,自愿参加,去时再收。没有活动不收费。监督电话:纠风办79609007、计财79609972。
(四) 课后看护
按照铁教发[2021]10号文件要求,课后看护费用每生每月130元,自愿参加,参加缴费,不参加不缴费。监督电话:纠风办79609007、计财79609972。
学校三年(2024-2026)发展规划
一、校园概况
(一)基本状况
西丰县天德镇小学坐落于天德村天德屯,处在303国道吉林省与辽宁省的西交界处,与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接壤,被誉为辽宁省的北极村。四平至梅河铁路线南北穿越天德屯,交通四通八达。学校始创于1931年,1997年更名为天德镇中心小学。现占地面积8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83平方米,拥有现代化多媒体教室18个,可容纳50人同时上机的微机室两个,教育教学设施配备齐全、办公学习环境舒适优雅、现有在校学生420人、教职工56人。
多年来学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艺术教育为特长、养成教育为特点、愉快教育为特色。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理念和服务宗旨,贯彻落实“重德育,塑造良好的人格;重安全,创造和谐校园;重养成,培养良好行为;重质量,抓课堂实效性;重特色,张扬学生个性;重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塑师魂,尚德敬业,无私奉献;抓管理,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团结愉悦奉献向上的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师正在蓬勃发展。
学校发展倾注着各级领导的关注与心血。省委统战部部长、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及教育局、镇政府领导亲临我校视察、指导工作。省委统战部为我校及家庭困难的学生多次进行捐赠,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经过几代天德教育人的不懈努力,虽然我校是一所农村小学,但是我们的英语教学、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教科研工作、各级骨干教师优秀课,学生书法、绘画、剪纸、歌咏比赛、大课间评比、乒乓球、篮球比赛、学生综合素质大赛、中华经典诵读等各项活动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二)优势分析
1.规范管理,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几年来,学校以走廊文化、图书屋为切入点,坚持“文化立校”的发展战略,立足规范、着眼民主,用信任、开放的理念管理校园。校园德育工作“有重点、有系列、有特色”,教学工作重研讨、重引导、重督查,安全后勤抓制度、抓规范、抓落实,师生满意率高,社会声誉好。
2.着眼发展,队伍建设得到重视。
坚持以人为本,重视队伍建设。“注重专业成长”促成班子成员分工合作,引领全体教师历练成长。校园全体教职工上下一心、政通人和,班子坚强有力,享有很高的威信。
3.咬定青山,校园特色初见端倪。
我们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规范教师学习制度,着力提升教学品质,努力为学生创造展示自我、超越自我、挑战他人的机会。校园瞄准以“五子棋、九连环、华容道、魔方、拍球等”益智类游戏特色项目,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成立了学生喜爱的活动社团,校园特色初见端倪。
(三)制约因素
1.校园硬件需要进一步投入。
随着学校2017年进入新教学楼设备得以更新,18个多功能教室经过6年的运行已经落后,亟待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早日完成校园规划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真正到达义务教育现代化校园的各项目标要求。
2.校园特色需要进一步做强。
学校已特色校园建设一年,但还没有形成明显的优势,我们还有许多事可做,让每一位学子能健康“走好每一步”,最终建成特色校园,我们还任重道远。
3.教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
目前校园教师的整体素质良好,但高层次骨干力量还比较薄弱,一批青年教师也亟须培养成长。由于受编制的影响学校学科教师分配极不合理,体育、计算机、科学等学科教师不充足。要采取有效措施为教师带给更好的环境及条件,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促进教师的发展,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扩大优秀教师群体,确保校园有一支数量足够且能发挥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从而促进校园办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二、校园三年发展展望及重点目标
(一)发展展望
以课堂为主阵地,坚持校园特色发展,凝聚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和现代化进程。
(二)重点目标
在三年之内把天德小学打造成“文化品位深厚,教育质量一流,办学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教育名校,不断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学校高位发展的态势,这是新三年校园发展的目标与追求。我们要丰富并提升办学理念,化困难为机遇,强内涵促发展,高标准、高水平实施义务教育,用心谋求校园新的发展。
1.培养优秀教师团队。
精心打造“朴实、真实、扎实”“正气、大气、灵气”的智慧型教师队伍,加强师德修炼,磨砺课堂教学,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潜力和水平。以教师的发展达成学生的最优化发展,通过努力,力争市、县级以上骨干共增加3名以上。计划2024-2026年招科学、计算机、体育等学科教师5名。
2.传承凝练校园文化。
提炼并传优秀的学校传统和学校精神,要求珍惜时间,坚持不懈,好好学习,养成良好习惯。以好习惯培养铸就良好品质,学会学习,学会做人。
全体老师要在教好书、带好班、育好人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在教育过程中,要承认差异,尊重参与,让每一个孩子优良的个性特征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最大发展,使每一个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充满自信和快乐,为孩子一生的幸福奠基。
文化更多的是通过人来呈现,走进一所学校,学生和教师所展现出来的气质就代表了学校的文化。师生的道德水准、课堂的氛围、师生的阅读生活以及师生的行为方式,都可以展现出学校气质。
3.发展壮大校园特色。
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益智类游戏等多个文体社团等特色项目课程化建设,在普及的基础上强化训练,努力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和后备力量。学校特别注重走廊及班级文化建设,张贴着名家名言,并设置板报、宣传栏。学校丰厚的人文资源,让学生在不经意间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为开阔学生的视野,陶冶学生的情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做出了突出成绩,充分发挥了环境育人的功能。
4.学校需要修补操场,室内教室大白,部分地方修补,窗户换护栏,消防池维修,更换学生一体机电脑,教室护眼灯,增添体育器材,体育馆维修,个别隐患修缮,需资金180万。
力争在2024年-2026年更换学校13个教室一体机,更新2个计算机室设备。
2025年重新整修操场硬覆盖,完善排水设施。
2024年完善学校门口存在安全隐患,校门口这条路树立禁停、车位等交通指示标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与监督
为确保三年目标顺利达成,校园加强领导,成立校园三年发展规划的自评小组。校长室对各部门和负责人进行学年工作考核。
组 长:付金峰
副组长:王卉
组 员:李迎春 李明伦 李东民 韩晓多 李怀志 龚晨旭 景亭亭 辛意志
1.以教师发展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打造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教职工信得过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学习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培养骨干,打造优质教师团队。
2.以学生发展为本,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深化“全员德育”,优化德育方法,构成教育合力,提高德育实效性。
深化新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潜力。
培养好习惯,加强校园体卫艺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3.以校园发展为本,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校园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建设管理共同体。
加强校本教研共同体建设,加强教育科研,走科研带动之路,增强校园发展内力。
通过课程、评价体系的建设进行校本课程实施研究,深化校园的特色建设,培育校园特色品牌。多措并举,用心争取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对校园发展的支持,开源节流,确保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与完成。
根据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继续完善“重潜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规划已定,宏图展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要上下齐心,凝心聚力,按照规划,脚踏实地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向社会提交满意答卷。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
2024年3月5日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工作计划
依据教育局及教师学校2024年上半年工作部署,制定如下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党支部领导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
(二)落实“双减”“课后服务”“五项管理”工作部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出现。
(四)加强“留守”“特殊”学生扶贫工作,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不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失学。
(五)规范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管理,扎实开展“校及片”教研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细化教师思想工作,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敢于挑担子以党员为先锋的教师队伍。
发挥党支部作用,加强学校班子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加强党组织基层建设,注重党员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参加《强国学习》及学术培训活动。党支部以“一抓五促”工作理念抓党建促常规管理,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抓党建促德育管理,提高学生文明素养;抓党建促安全工作,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抓党建促队伍建设,提高整体师资水平;抓党建促家校共建,提高办学效果。
(二)从学生学习、生活,从社会需求出发合理部署教学工作及“五项管理”工作。
1.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保证学生有一定量的弹性学习时间。统一协调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各学科每日作业量的平衡工作。当天有课后服务的学科不得留作业,其他学科作业总量由年级组长统筹确定,确保同年组作业一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
2.学校建立完善的课后服务制度,全面优质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更规范。做到课后服务全覆盖,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坚持公开、自愿、公益、普惠的原则,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课后服务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
3.严格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到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小学各年级不得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三)细心安排,精心设计,结合学校实际确保学校安全。
成立学校安全组织,精心组织,针对食堂、教学、校车等建立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创建平安校园。
1.对食堂、教学楼、校园等地做好学生安全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
食堂工作人员做好每天营养餐样品的采集和保管工作,(留样保留48小时),保证卫生清洁,做到不合品格蛋、奶不进校,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2.以“防火、防盗、防爆、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铁路事故、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安全内容为主,上好“开学第一课”,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杜绝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以学科校本教研及培训为抓手,开展好“校及片”活动,以活动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从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全面落实2022版课标,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开展数学和英语学科等教研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教研活动做到“人人能上课、人人能上好课”,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
2.落实好常规教学工作管理,以常规管理促教学质量提升。开展好学初集备部署,抓好“备、教、批、辅、查”工作落实,坚持打造有效课堂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不让“特殊儿童”因贫“失学”。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控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达到100%。
落实好全校贫困学生41人,建档立卡24人,低保3人,残疾人子女3人,特困11人“上学”问题。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使“贫困家庭”的孩子“能上学、上好学”。
(六)因材施教,办特色学校。
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益智类游戏等多个文体社团等特色项目课程化建设,在普及的基础上强化训练,努力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和后备力量。
学校特别注重走廊及班级文化建设,张贴着名家名言,并设置板报、宣传栏,使学生在不经意间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开阔学生的视野,陶冶学生的情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充分发挥了环境育人的功能。
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学生体质测试和跟踪分析活动,并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提高“两操”质量,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高度重视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
2024年3月7日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招生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坚持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招生时间
每年9月份。
四、招生办法
1.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印手印,报镇郑傅再上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2.本镇10个村街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包括蓝印户口)、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登记入学。
西丰县天德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参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编班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教育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教育股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体检表;
3、体育达标成绩:
4、学生成绩册;
5、毕业生登记册;
6、转学登记册;
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
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
9、适龄学生花名册;
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
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卫生老师负责管理外,其他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天德小学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相关精神及市教育局决定评选优秀学生的精神,现将我校优秀学生评选方案评选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至五年级各班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参与市级优秀学生的竞选,共评选出6名学生上报教育局参加市级优秀学生的评选。(近三年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不参与此次评比)
二、评选条件
1.在家是个好孩子。尊敬长辈,体贴家人,关心邻里,主动与父母交流学习和生活情况;讲究卫生,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有料理自己日常生活的基本能力;有安全意识和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
2.在学校是个好学生。勤学善问,有求知欲望,能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合作意识,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坚持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能积极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气馁,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各学科均衡发展,学习效果良好;有艺术特长或爱好,能充分展示自己的艺术素养;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知道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能自觉维护个人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有良好的礼仪习惯;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慎交网友;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活动。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及程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在评选中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评选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2、班级确定评选对象后,填写《天德小学优秀学生登记表》并上传优秀学生的事迹材料及电子稿照片,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竞选的准备工作。
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教案检查制度
(一)每月月初对全校教师教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二)每月组织两次集备活动,对集备期间的教案以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三)每周对教案进行抽查,做好抽查记录,每学期抽查教案做到百分百全覆盖,重点对入职六年内教师进行跟踪指导。
(四)期末将教案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纳入教师考核。备课一档(备课数量足,能提前一周备课,教案中体现当前教学理念,流程翔实,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教案书写工整不抄袭他人教案)7分,二档5分,三档2分,用旧教案或者不写教案0分,因工作特点无教案2分。
二、课堂检查制度(试行)
(一)学校每月对课堂教学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做不定期抽查,检查、抽查后及时给讲课教师评价指导,不断提升教师业务水平。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布,将结果计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二)课堂检查项目及分数:
1.课堂教学准备:教师上课铃响前到达教室,观察学生进教室的状态,巡视学生上课前书本、文具准备情况,上课铃响后,师生
问好,开始上课。(2分)
2.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或延后;不得随意停课、串课、占课;不得占用学生眼保健操时间做教学收尾工作。(2分)
3.课堂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设计精准,落实多维目标优化整合,实现课程标准要求。(2分)
4.课堂教学内容:准确把握教学内容,讲清重点,分散难点。夯实基础知识。培养操作技能、实践潜质和创新精神。让课堂充满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主人。(3分)
准确把握教学进度,不过度提前或延后。(1分)
5.课堂教学过程: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分类指导,为每位学生提供成长平台;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平等、尊重、信任、理解、宽容、安全的学习氛围。重视实验教学,关注学生能力培养。(5分)
6.课堂教学方式:优化教学方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2分)
7.课堂学习方式:创设学习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加强体验式、操作式、实践式等教学方法的研究,提高学生学习力。(2分)
8.课堂教学手段:恰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适宜的学习工具;
演示无误,效果最优。(2分)
9.课堂教学评价:教师在教学中要及时准确评价,以激励为主,讲究评价的策略与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2分)
10.课堂教学技能:教师应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语言标准,书写规范;具有课堂驾驭能力,能够有效地掌握和把控课堂教学进度与教学动态。(2分)
11.课堂教学效果:完成当堂教学任务,达到预定教学目标;学生兴趣浓厚,思维活跃,乐于参与教学活动;各层次学生均学有所获,教学实现双高。(3分)
12.教师形象:站立式讲课,精神饱满,举止端庄,教态亲切自然,着装得体。无与教学无关的言行。(2分)
科研成果统计表
序号 |
类型 |
姓名 |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1 |
结题证书 |
刘悦于佳 |
小学高年级语文分层次作业设计 |
23.10 |
县级 |
2 |
结题证书 |
殷亮 |
农村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研究 |
23.11 |
省级 |
天德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根据西教字〔2023〕22号文件精神,以铁教通〔2023〕35号文件及辽人社〔2016〕55号文件精神为主,结合天德小学实际,学校领导班子开会研究,特制订《天德镇中心小学2023年教师职称评聘方案》,并经全体教师大会通过。
详细赋分标准如下:
业务考核赋分标准
基础分
基础部分以市教育局下发的《铁岭市中小学教师考核登记表》中的考核内容为准(年度考核表)。优秀5分、合格4分、基本合格3分、不合格0分。近五个年度的考核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基础分。
附加分:附加分的各项加分均从任现职以来算起。
1.学历加分
小学教师专科全日制加1分,其他专科学历加0.5分;本科全日制加2分,其他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3分。(只加一个最高分)
2.教龄加分:教龄每年加2分。
3.资历加分:达到规定的晋级年限后,每超一年加3分。
4.教师加分:班主任每学年加1分,科任教师每学年加0.3分。
5.领导岗位加分
现任校级领导加5分,其他领导加3分。以往领导每任期一年加1分;现任年组长加1分,现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加1分。
6.各级各类先进加分
综合奖:
国家级模范教师加10分,省级模范教师加8分,市级名师、模范教师加6分,县级名师、模范教师加4分。国家级优秀教师加8分,省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加6分,市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加5分,县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加3分,乡镇、校级优秀教师加1分。
单项奖:
国家级加6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2.5分,县级加1.5分,校级加0.5分。(单项奖是指各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奖项。)
7.各级骨干加分
国家骨干加5分,省级骨干加4分,市级骨干加3分,县级加2分,校级骨干加0.5分。(每期骨干只加一个最高分)
8.教学新秀、能手加分。
市级教学新秀、能手加2分,县级加1分。
9.优秀课、示范课加分
国家优秀课、示范课加4分,省级优秀课、示范课加3分,市级优秀课、示范课加2分,县级优秀课、示范课加1分,校级加0.5分。
10.各类竞赛获奖加分(含教学案例评选、教学反思、课件制作、教学设计)
参加国家级竞赛并获奖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与本人所任学科相关的各类竞赛。同一项目,每学年只加一次最高分)
11.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奖加分
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加3分,参加人员加1分;主持省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加2分,参与人员加0.5分;主持市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1分,参加人员加0.3分;主持县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加0.3分,参加人员加0.1分。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必须是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关的;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书为准,科研成果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课题,每学年只加一次最高分)
12.指导教师奖加分
获得国家级奖励加2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县级加0.3分。(同一作品每学年只加一个最高分)
13.教具制作奖(含科技创新)加分
国家级奖励就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同一作品每学年只加一个最高分)
14.论文加分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加3分,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加2分,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加1分,县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加0.3分,(省、市、县教育信息、资讯等发表的文章与市、县级论文同等对待;论文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且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同一篇论文,每年只加一个最高分。)
注:每个级别的论文,每年只加一次最高分,即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3分。
15.参加上级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培训,获得结业证书,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县级加0.3分。
二、如果对评选结果有争议,则按照实际情况支委会开会决议
考评领导小组:组长:付金峰副组长:王卉
组员:李迎春 李明伦 韩晓多 王春艳 李东民 陈亚男
天德镇中心小学
天德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天德小学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4、服从学校安排,上课期间无责任事故发生,与家长无重大纠纷,无事件发生;
5、班级管理到位,学生卫生及文明习惯良好, 科任上课评价较高。
6、部门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上级各项任务,业绩突出。
7、参加工作满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三、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以上(含2周,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3周)者或有旷职行为者;(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者;(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在完善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分年组及部门分别进行推荐,最后集体推荐出前八名备选(班主任3名、科任3名、领导1名);幼儿园自行推荐1人,另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四名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与优秀班主任不重复)。
注:1、学校从以上八名教师中按票数从多到少推荐一名最美教师、推荐上报2名县级优秀教师,(县级先进教师必须是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参与优秀工作者评选,不参与县级先进教师的评选);
2、 镇内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隔年参评,例如:2022年评为镇内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的,2023年不参评;上报县级先进教师隔两年参评,例如:2021年评为县级先进教师的2023年可以参评。
3、县级名师、师德标兵、名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依据教育局文件自行申报
天德镇中心小学
2024年3月
师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力度,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培训目标:
1、强化教师师德建设,建立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的教师群体。
2、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构筑适应新时期时代需求的师资队伍。
(1)以学名师为手段,促使教师的课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2)提升教师基本技能特别是三笔字、计算机应用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3)以“教学反思”“教学案例分析”与“课题论文展示”等活动为载体,促进教师的教研科研水平的发展。
3、强化骨干教师培养,加强我校市、县、校级骨干教师的学习,强化“师徒结对子”活动的实效性,强化“青蓝工程”的
过程性管理,促使教师提高基本素养,教育教学水平。教研科研水平与培训指导能力方面再上新的层次。
4、丰富我校校本资源,促使教师立足校本资源,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三、开展各项活动,深化师训工作:
1、基本功培训。
(1)重点抓好"三个一"的工程,即写一篇优秀论文,记录整理一份有质量的评课记录,撰写一篇教育教学反思。
(2)继续开展青年教师的基本功竞赛活动,进行普通话、三笔字、简笔画、计算机应用、政策法规学习等方面的学习提升活动。
2、教育科研能力的培训。
(1)有计划地请省、市教科所、教研室的专家来我校进行科研讲座,提高教师的科研兴趣、课题研究能力、撰写论文的能力。
(2)由教务处牵头,继续配合实施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优质课活动,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营造教学相长氛围。
(3)有计划地选派部分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回校后举行汇报活动,取长补短,提高全校教师的科研能力。
(4)及时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优质课,优秀教案,优秀教学论文,优秀课件和教具的竞赛活动。
(5)加强校本培训,由学校领导、骨干教师不定期地轮流对全校教师教育新理念和新高考、新课标的讲座,向老师们传递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
3、骨干教师培训。
(1)为了切实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学校将做到:外派学习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骨干教师优先。
(2)为了让优秀教师又发挥骨干的示范作用,为其提供实施才能的平台,定期开展示范课、研讨课。
(3)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各级骨干教师的评定工作,推荐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务精,科研能力强,学识渊博的优秀教师参选各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4)鼓励教师参加计算机、心理辅导、综合实践等方面的各类培训。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
2024年3月6日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 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 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 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 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 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 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 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西丰县天德镇中心小学
2024年3月1日
校园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组长:付金峰
副组长:李明伦李怀志
成员:王卉 辛意志 李迎春 韩晓多 李东民 景亭亭 龚晨旭 燕海洋 李晓琪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烟囱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救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 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指挥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应急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保卫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天德镇中心小学
2024年3月1日
校园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对社会的稳定也极具危害和影响作用。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如一个班级中有同时五人以上发烧或一个宿舍中同时有三人以上发烧,应启动预警机制,加强监控,如多个班级出现类似症状,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地卫生所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3.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给出初步意见后,按医嘱立即通知出现传染病症状学生的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按医嘱或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4在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疾控中心,按医嘱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校医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5.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应请示疾控中心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
天德镇中心小学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