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岗九年一贯制学校

来源:西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概况

  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是2015年8月由原平岗镇中学和平岗镇小学、平岗镇中心幼儿园合并后在原平岗镇中学校址建立。学校位于西丰县北部,与吉林省东辽县接壤,占地面积29220平方米,建筑面积1044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83人,学生297名,教学班12个。办学性质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设有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幼儿园等职能部门。学校联系电话024-77224033。

  学校以“德育为先,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为办学理念“立德树人求真务实”的校风、“立志严谨守纪健美”的校训,本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办学宗旨,重视学生的德育和学习质量的提高,重视师资水平的提高和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双减”和“五项管理”。

  一、出色的师资队伍通过强化师德修养、专业引领、科研导向、制度保障等手段,提升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西丰县最美教师4人,铁岭市先进教师2人,铁岭市学科带头人1名,西丰县名师1名,铁岭市优秀青年教师1人,铁岭市骨干教师10名,县骨干教师20名。

  二、现代化的办学条件。自创建标准化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以来,学校中小学部分别逐步建成了高标准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书法室、美术室、舞蹈室、综合实践室、地理教室、心理咨询室、云教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室、多功能教室等专用室、科学综合室,为学生学习和生活创造了一流的条件,使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实施校园艺术化工程,融德育、美育为一体。校园实现了净化、绿化、美化、香化,达到四季常青,三季有花,两季见果,为学生打造出了生机盎然、整洁优美、宁静有序、蓬勃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四、丰硕的教育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铁岭市师德建设示范学校、铁岭市“德育示范校”、 铁岭市“红色文化进校园先进单位”、 铁岭市“校园艺术化建设示范学校”、铁岭市“平安校园先进示范单位”、铁岭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铁岭市“农村中小学控辍保学先进集体”、辽宁省“图书示范学校”、 辽宁省“营养餐示范学校”、铁岭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先进学校”。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自励笃行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学校校名: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

  学校校址:西丰县平岗镇平岗村。

  第三条:学校性质: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六年,初中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具有合格的公民素质,健全的人格素质,适应社会发展的科学文化素质。

  第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七条:学校精神: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第八条:学校的校训是:厚德博学,勤奋创新。

  校风是:重德尚礼诚信,励志博爱求真。

  教风是:博爱、严谨、敬业、创新。

  政风是:清正、宽容、务实、高效。

  学风是:尊师守纪、尚礼明德、勤奋善思、励志笃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书记、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教导处(含科室)、总务处、和校长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条: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由西丰县教育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西丰县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3、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5、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6、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7、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8、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十二条:校长的主要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校长的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

  3、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

  4、巩固“两基”成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5、不断加强校园、校舍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

  6、关心教师生活,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及生活条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十四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决策机构,是学校重大决策的主要形式。

  1、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由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及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定期召开,每月2—4次。各分校每周召开一次校务工作会议(周前会),总结安排一周内的工作。会议由分校校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

  3、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安全稳定、总务后勤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人事体制改革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副校长的职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行政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学校日常事务工作,信息收发,政工人事,对外联系,会议记录,宣传报道,有关材料撰写收集等。

  第十七条:安全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学校安全、卫生防疫工作,包括:学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安全工作方面的文字、图片资料收集,安全督查等。

  第十八条: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教职工的业余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教师、学生的监督。

  3、指导教代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

  1、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 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 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4、 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县西丰县教育体育局核准。

  5、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 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条:政教处工作职责。

  1、 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开辟德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升国旗制度。

  2、 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 好校风形成。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 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发挥德育功能,搞好阵地建设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6、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等搞好宣传工作。

  7、 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学生体检。组织好每年的春、秋季学生运动会。

  8、 做好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

  9、 做好常规管理工作,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外出活动,劳动和校外教育活动。

  10、实施“留守学生”关爱行动。

  11、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学生会,举办家长学校。

  第二十一条: 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团队工作,做好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课外活动和德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好各种节日的庆典活动和留守学生的关爱活动。

  抓好文明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积极开展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定期(每期不少于一次)上好团队课,定期按要求发展团、队员。

  第二十二条:教导处工作职责

  1、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拟定教务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指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课外小组辅导教师拟定计划 开展活动。

  2、 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牵头组织和开展教育教科研课题研究,提高教科研活动的实效性。

  3、 积极组织教师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 竞赛活动。

  4、 关注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定期开展教学工作分析会和业务讲座。做好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

  5、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检测。定期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

  6、 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7、做好学科巩固工作,完成“普九”任务。

  8、指导和搞好电教室、资料室、仪器室和实验室工作。

  9、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对教学过程进行检查、评估。实施教学“巡查”。

  第二十三条:总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和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 总结评定。

  2、 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及时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征订工作。负责免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与管理。

  3、 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建立公物登记档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4、 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

  5、 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努力办好食堂,方便师生就餐,热心为师生服务。

  7、组织师生参加建校劳动和各种公益劳动。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 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三十三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四条:班主任要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生 情况,学期末要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具有激励作用,同时又要体现出 艺术性。

  第三十五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每学期开展论文评比活动。第三十六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三十七条:坚持干部推门听课制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副校长听课不少于25节;主任听课不少于30节。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周任课应不少于4—6节,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十八条:每学期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意见,安排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校长决定,一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中学最多不超过8小时(住校学生除外),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

  第四十条: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

  第四十一条: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辅导资料。乡土教材自编教材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二条:学期末考试科目初中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科目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正确使用好《中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四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全面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春、秋季运动会,组织好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十四条: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 康的审美情趣。

  第四章卫生及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五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 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四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学校要定期举行卫生常识讲座,做好各种传染病、多发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

  第五十五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定好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护校领导带班制度,按上级要求安排好护校人员,做好护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巡查、楼梯守护、安全问询和路段护送制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六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

  第五章学校、家庭与社会三结合管理

  第五十七条:积极主动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1、 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意见。

  2、 成立家长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入学家长入学,学生升级家长升级,学生毕业家长毕业。每学期至少开两次课,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

  3、 举办家教征文活动,每学年开展一次家教经验交流会,评选一次“好家长”。

  4、 办好家教广播站和家教小报,建立联系卡,及时沟通信息。

  5、 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座谈会。

  第五十八条: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的文明活动,为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建立社会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 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

  第六章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五十九条 议事原则

  1.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关系学校长远发展和涉及教职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3.加强保密纪律,对暂未形成决议的问题或不能外传的会议内容,不得擅自外传;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决定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如个人对会议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在集体决定未作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拒绝执行,也不得在不当场合发表与会议决定相抵触的言论;

  5.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十条 议事内容

  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为:

  1.学校工作中有关贯彻教育方针、明确办学方向、实施重大改革等事关全局的问题;

  2.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章程、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

  3.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人事安排;

  4.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

  5.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

  6.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7.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

  8.本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十一条 议事程序

  一是会前充分酝酿,在认真讨论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

  二是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提出的方案进行充分论证,集体决策,对于会议的内容,必须有较为详细的文字记录;

  三是在集体议事过程中,如出现意见不一的情况时,可以以票决的形式进行集体表决;

  第七章 教师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 教师的准入:学校根据编制和学科设置,向区教育局提出用人申请。对新分配的教师进行试用期间考核,如发现新教师不能胜任教师工作,可拒绝留用;

  第六十三条 教师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教育教学权。教师可以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

  2. 学术研究权。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学术研究、撰写论文或者著书立说;

  3. 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得到的发展;

  4. 获取报酬权。教师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可获得基础性绩效工资;

  5. 民主管理权。教师可以通过教代会或者其他形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十四条 教师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七条,教师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

  1. 教师应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2008年颁布),做到为人师表,敬业爱岗;

  2. 教师应该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的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 教师应该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规范化管理;

  4.教师应该参与学校的德育教育和德育管理,贯彻德育为首的教育理念。教师应该结合学科特点,将品德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义务;

  5.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视学生。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泄露学生隐私。对违反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教师在学生可能受到伤害或遇到危险的时候,有责任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发生,保护学生脱离危险境地。不得背弃学生私自逃跑;

  7.教师应该参加继续教育,信息技术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进修培训。教师应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活动;

  8.教师饮酒上课发生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或者上课脱岗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教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

  9.教师有课不上,有课不备的,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或者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制定的《上课常规要求及违背“常规”的处理办法》处理,并且与绩效工资挂钩,扣罚部分绩效工资。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学校制定的考勤制度,停止工作,令其反省学习。在反省期间,按“校内待岗”处理,一个月之内,教师经过认真反思,思想转变,可以向学校提出恢复工作。如果超出一个月,仍无悔改之意,继续待岗。如此可能对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事关自身切身利益的事情产生不利影响,本人自负;

  第六十五条 教师的申诉:教师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六十六条 教师的管理

  1.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被聘任的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2. 学校对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制;

  3. 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员工的师德、业务、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且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模,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4.学校对教师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5.学校对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校务公示;

  第八章 学生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六十七条 学生的权利

  1. 受教育权: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撵走或开除学生;

  2. 受尊重权: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受保护权:教师应该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教师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4. 申诉权:学校给予学生纪律处分时,要告知学生本人。学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八条 学生的义务

  1.学生应该遵守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日常行为规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

  2.学生因病事假未到校,应该向老师请假。中途离校应该向老师请假,经老师允许后方可离校。老师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离校的原因。学生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离校;

  3.学生应该着装整洁,穿统一定做的校服。学生应该保持个人卫生,不化妆,不佩戴饰物,不留怪发型,不染发;

  4.学生不打架,不骂人,不做危害自己或者他人的危险动作。在走廊里,靠右侧单排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拥挤;

  5.学生应该专心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不缺课,不扰乱课堂纪律;

  第九章 学生入学和学籍管理

  第六十九条 学生入学

  1.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对新生进行注册建立学籍;

  2. 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建立电子学籍。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第七十条 学籍管理

  1.建立学籍档案,完成电子学籍工作;

  2.办理新生入学注册、学生的转学、复学、休学等事宜;

  3.办理在校生的学籍册、学籍卡和学生证等;

  4.绘制学生花名册和学生统计报表,收集整理和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数据;

  5.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普九提高工作;

  第十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七十一条 继续教育

  1.依据教育部第7号令《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辽宁省贯彻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实施办法》,教师必须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等不同类别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并获得相应学分和合格证书;

  2.教师根据自身类别参加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

  3.符合培训条件的教师必须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完成学习任务。对无故拒不参加或中断培训的或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依据上部门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考核结果作为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晋升职务的依据;

  第七十二条 教育科研

  1.成立科研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学校教科研工作予以指导。开展各级课题研究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

  2.加强对课题项目的申报、立项和评审工作的管理。成立课题小组,确定课题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课题组实验方案的制订,实验资料的积累与分析,研究成果的总结与申报工作;

  3.加强课题档案的管理。对课题组的过程性材料,经验材料,教师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建立档案;

  4.鼓励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对成果突出表现积极的教师进行表彰;

  第七十三条 课程建设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地方、校本课程 。开发课程资源,结合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2.教师参与地方课程和特色课程的开发是教师应尽的职责,教师在学校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特色项目的创立和特色学校的建设;

  3.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4.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5.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渗透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建立学校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第七十四条 考试制度

  1.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中考(生地结业)、基线测试、毕业考试等各类考试和各类竞赛。根据学生的学业测试成绩颁发毕业(肄业)证或者荣誉证书;

  2.组织好校内的期中(期末)考试和阶段测试,从命题、监考、阅卷和质量分析等环节,对教师和学生提出严格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考试工作;

  3. 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建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多元评价体系,建立学生成长纪录;

  第七十五条 德育任务

  1.坚持德育为先,建立德育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加强德育科研;

  2.加强班集体建设,开展流动红旗评比和先进班级的评选活动;

  3.每周一早晨举行的升旗仪式,唱国歌和国旗下讲话;

  4.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校共建活动,召开家长会;

  5.团支部和少先队组织学生参加关工委活动和德育教育基地等主题活动;

  第十一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七十六条 经费的来源:省级统筹、由公共财政负担;

  第七十七条 经费的使用:学校设置一名报账员,日常小额支出由学校审核小组审批,到区财政局核算中心报销。能用公务卡采购的要用公务卡。万元以上支出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超出三万元的进行统一招标;

  第七十八条 资产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和教育教学设备专人管理,建立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和教育教学设备建立台账,并在区财政局核算中心备案;

  第十二章 学校安全

  第七十九条 安全应急预案

  1.学校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防洪抗汛应急预案;

  3.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学校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5.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6.学校校车交通事故处理预案;

  7.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无论是组织或者个人触犯了学校章程,依照学校章程制定的规定和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政策规定的,依据相关条例处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西丰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章程西丰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年度发展规划

  一、基础与现状

  1、学校基本情况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处西丰县东北部,学校始建于1956年, 为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整合教育资源,经县政府决定,2015年8月将平岗镇中心小学并入,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2、教师结构状况

  教职工82人,学历达标率100%。近年来,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强化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人文素养的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结构得到改善。

  3、学校管理状况

  近年来,学校在围绕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不断改善管理队伍结构,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方面做了努力,学校的管理机制、效能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在不断缩短差距。干部队伍在管理中有一定的开拓进取精神,并努力跟进学校发展目标。

  4、发展优势

  近年来,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不断建设和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一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教学质量稳定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

  我校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推行先进的教育理念,以让每一个农村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为办学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校师生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二、总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办学目标,努力做好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健康向上的教师队伍,力争使我校成为一所西丰县优质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分层目标

  1、学校管理

  2022-2023学年

  学校管理中,改变“以管人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代之以“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人格,尊重教师的工作和学生的学习,关心每一个教师和学生的情感,关心每一位教师和学生的存在和价值。

  2023-2024学年

  学校管理应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效益;为规范干部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创造优良的外部制约机制和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

  2024-2025学年

  发挥学校后勤工作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树立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形象育人的观念,全面促进学校素质教育,推动学校的发展,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2、教师发展

  2022-2023学年

  (1)、建立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相关评价机制。

  (2)、开展对教师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现状调研,为教师课堂教学促进方案提供明确的方向。

  2023-2024学年

  (1)、开展教师人文读书活动,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2)、立足“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研究”,关注常态课质量。

  2024-2025学年

  (1)、开展师德建设系列活动。

  (2)、进行教师课堂教学促进方案的阶段反馈。

  3、德育工作

  2022-2023学年:

  1、以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为主线,创建学校德育工作的特色,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律的良好心理素质,养成文明、健康、向上的优良品质。

  2、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3、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培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组织班主任学习、研究,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理论水平。

  4、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的网络机制,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

  2023-2024学年:

  1、继续加强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争创州级德育达标学校。

  2、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发挥德育工作主渠道的学科教学作用。

  3、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级布点纵向贯通的德育基地网络,保证学生能参与基地活动。

  4、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网络,确立由校长、德育分管领导组成的德育决策机构,建立德育工作小组的德育操作机制,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5、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2024-2025学年:

  1、进一步完善德育管理机制,形成良好德育工作运行机制,把学校建设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阵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加强德育过实践和理论探索,总结德育工作成功经验,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

  2、全体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活动,探索新时期班队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形成一套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班队管理模式。力争完善德育小课题的研究实施。

  3、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为学校教育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

  4、教学工作

  2022-2023学年

  1、坚持“为了学生的一切发展”宗旨,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为目标,大力开展教改、教研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的继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根据不同层面的教师,制定备课分层要求,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2、建立随堂教学情况互控机制,开展“有效课堂”的课题研究。

  3、完善课题研究网络,落实研究任务,并在部分学科内开展“同课异构”“异课同构”的研究。

  2023-2024学年

  1、进一步完善随堂教学情况互控机制。

  2、继续开展“有效课堂”的课题研究。

  3、建立学生学习习惯培养目标体系。

  4、在音乐、美术、自然等学科逐步建立质量评价体系。

  5、开展师生艺术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2024-2025学年

  1、深化“质量是生命”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2、继续追求在有限时间内学生发展的最大化唤醒学生的意识,落实学生的地位,促进师生智慧的共同成长;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3、提高教师富有创新精神,并能进行持续的反思探究,不断生成自己的教育智慧;尽可能让更多的学生思考、探究、讨论问题;每节课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学生受益明显,让每个学生有所发展。

  5、教育科研工作

  1、学校各科教研组在学校总课题下确立小课题,教研组的一切活动要围绕课题开展。

  2、教师能将教育科研和日常的教学工作融合在一起,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体现本校的风格。

  6、依法治校工作

  1、主要是成立依法治校领导机构,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准备宣传教育教材。制定考核细则,提出争创“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目标

  2、主要是实施依法治校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召开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会议;举办二至三次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配置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3、2022年9月至2025年10月为依法治校的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每年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定期组织法学专家给管理干部、教师和学生讲法制理论课。创建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4、2025年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

  依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全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起草依法治校下一步工作规划。

  四、具体措施

  1、学校管理

  (1)广泛征求意见,构建适应新课程发展的常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程序,责任分工明确,目标落实到位,上下统一行动,干群密切配合,形成协调一致的办学合力,科学管理,照章办事。

  (2)完善校长负责制,形成机制健全,关系理顺,启动灵活,运行有效的管理机制,即校长全面负责,小组保证监督、教职工会监督参与的功能齐全,协调统一的决策层;组织实施,功能齐全的责任层;教研组、班主任员执行落实,功能顺畅的执行层。

  (3)改变教师的考核方式,突出岗位和业绩的评价,责任与权利相结合的评价管理制度。

  (4)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环境管理,精心规划,美化、净化、香化、绿化校园,公开学校的用电用水情况,构建“绿色学校”的外部环境。

  2、教师发展

  (1)强化考核,让激励成为教师的成长动力。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落实好培训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①加强管理,使培训工作按规划正常有序高质量地开展。尤其是青年教师培养与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

  ②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师培训教学、教务管理规章制度。

  ③加强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机制,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增强自我发展的要求和动力。

  (2)倡导阅读,让学习成为教师的精神需要。

  ①读书——事业的需要。

  我们要积极倡导教师“与书为伴”与“大师对话”,主要是读夯实底蕴的书,读学生喜爱读的书。

  ②随笔——成长的足迹。要求教师做到“四勤”——勤读、勤做、勤思、勤写。

  (3)立足课堂,让研究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①重视学习——学《课标》、学《课堂教学指导》、学理论,提高理论修养,指导课堂实践。

  ②重视实践——自我实践课改要求,动化教学、活化过程,以体现新课程的要求,努力实现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和提升。

  ③重视研究——各教研组、各任课教师都要根据学科组主课题方案制订相应的研究计划。

  ④重视反思——提倡及时性的教学反思,使之在反思的过程中,使每位教师不断成长,逐渐走向成熟、成名,成为骨干。

  3、德育工作

  (1)强化德育意识,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德育工作的整合功能,严格落实班主任例会制度,开展班主任培训,增强班主任的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

  (2)重视行为养成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行为规范教育,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以一日常规考核为抓手,开展好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

  (3)开展友爱系列主题活动。利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发挥团队、少先队阵地作用,一月一主题,对学生进行感恩、奉献、友爱、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塑造学生良好品格。

  (4)利用警校共建平台,邀请公安干警交通警察来校开讲座、作报告,对学生进行法制法规等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组织教师、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让我校全体师生学法、懂法、用法,保证全校师生犯罪、犯法为零。开展地震演练、消防安全、防溺水、远离毒品、艾滋病等活动的开展,普及基本的安全知识,获得基本自救、远离危险的能力。

  (5)利用家长学校平台,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社会的表现情况,做好德育的矫正、补救工作,使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形成有效的合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坚持把体格锻炼与心理教育有机统一起来,把课堂教育与课外辅导统一起来,把体育精神与心理素质的培养统一起来,努力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健全发展。

  (7)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学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写学习笔记、心得、绘制手抄报的形式检查学习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教育,保证学生远离宗教、远离犯罪;利用好每年5月民族团结教育月,通过利用看新闻、听广播、黑板报等宣传作用,给学生创造浓烈的学习氛围;通过评选“民族团结小卫士”的评选,表彰楷模,带动其他学生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

  4.教学工作

  (1)加强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常态课的管理工作,做好每日巡课工作,教务主任和教研组组长要多听推门课,重点督查教师执行课程计划、上好常态课。

  (2)以特色高效课堂为抓手,开展高效课堂实验,以带动其他年级开展为思路,努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着力对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加强研究,通过开展高效课堂备课、说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力争实现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优秀,并推出一批学科带头人。

  (3)严格落实公开课工作制度,激励更多的教师上课、听课、评课,加大量化管理。学校主要领导不定期抽查教师听课。全校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高效课堂上来。

  (4)切实加强学生兴趣小组建设。组建和完善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体育兴趣小组,力求学生参与面广,参加人数多,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发展了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达到加强学生美育的效果。

  (5)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施多媒体直观教学,增加教学容量,提高教学效率。通过学生动手实验等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培养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根据学科特点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加强“培优补差”工作。认真落实每周的“培优补差”工作。做到“培优补差”有计划、有记录、有测试、有分析。帮助后进生提高学习成绩,培养自信心。

  5、教育科研

  (1)充分发挥青年教师骨干作用,给青年骨干教师提供多种舞台,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级、县级、州级和自治区级优质课、教学能手、小课题研究等评优树先项目,并定期评价、展示阶段性成果。

  (2)继续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形成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打造研究型教师团队。坚决落实每周三下午校本教研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引导教师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靠拢,向专业发展靠拢,向素质水平提高靠拢。

  6、学校特色建设及学校文化建设

  (1)我校充分挖掘学校的传统优势,办学理念,坚持“面向本校、来自本校、服务本校”的宗旨,充分利用本校现有的资源,以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突破口,以课题研究和校本课程开发为抓手,构建具有浓郁文化的校园文化品牌,实现“一校一品一特色”,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努力推进我校教育向好发展。

  (2)进一步完善学校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的积极性,自下而上形成特色的学生文化、教师文化、教研组文化、管理文化、校园文化等,使之成为学校的亮点。

  7、依法治校工作

  (1)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之中,利用思品课等学科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治教育;二是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广泛开展第二课堂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生动、直观、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聘请派出所指导员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

  (2)认真抓好学校管理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管理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实施者,必须带头学法用法,并以管理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校师生员工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二是结合学校建设发展实际,着重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法学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把党员干部的学法与政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3)认真抓好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制度,把教师的法治教育纳入师资培训工作,并根据教职工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及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必要的法律规范,提高其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为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起到表率作用。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西丰县平岗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校学籍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西丰县平岗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该校学生入学、学籍、成绩考核、操行评定、转学、休学、复学、考勤、借读、奖励、处分、毕业、结业等事项处理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对学校学生学籍进行统一管理,学籍变更由临通区教育局负责审批办理。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小学入学对象为本辖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实行秋季始业。

  (二)中学入学对象为本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具备初一入学资格的。

  四、招生计划

  以教育局学籍管理办法为准

  五、转学和借读

  第十二条 学生因户口迁移、家住址搬迁、父母进城务工等等情况确需转出的,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审查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到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到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局分别签字盖章后将《学生转学申请表》一份交回西丰县教育局方可有效。

  第十三条 由外地转入我校学生应持本人常住本人户口簿、暂住证、免疫本、务工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经校长批准、教育局审批方可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学校不无故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凡学生因家 住址变迁需转学并且转学所需手续健全的,学校不以任何理由阻止转学。学校不擅自接收没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转学不变更就读年级,不进行入学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一律不收借读费。

  六、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 学生由于疾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准予休学的,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学生患严重传染病,学校令其休学,并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 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生学籍。休学期满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及时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并经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后,可安排复学。

  休学提前复学的,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证明其休学原因消失(原来因伤病提出休学的,提前复学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健康证明)经原学校审核,西丰县教育局审批盖章后即可复学。需延长休学的,重新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原因,经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批盖章后即可。

  七、升级和留级

  第十九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按期升级。不得留级。

  八、毕业、结业

  第二十条 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适龄儿童,经考核,综合素质评定和学科学习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中学毕业证书由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颁发给学生,毕业学生花名册报西丰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九、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档案。对学生的考察,应当综合考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情况,不得以考试成绩替代全面考察。每学期对学生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和学科学业考试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成长档案。综合素质评定要真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道德品质和德育情况、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尤其要侧重中小学生德育情况的成长过程。

  第二十二条 各班不得对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排名,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特征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增加或者删减课

  十、奖励、处分

  第二十四条 奖励和处分均要做到“以学生本”,各位教师要以奖励和教育为主。

  第二十五条 对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各班要及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扬、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以教育为主,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帮助其改正错误,学校一般不得处分学生,严禁开除学生。

  十一、学籍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并向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挑选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学籍管理。要保持学籍管理人员的稳定。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学校收费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如下: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资金的管理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作业本根据铁教发〖2024〗8号文件要求对学生收取作业本费。

  二、课后看护根据铁教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对学生收取课后看护费。

  三、教材辅助根据辽教发〖2012〗40号。辽教发〖2012〗83号等文件要求对学生收费。

  四、社会实践费根据铁教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对学生收费。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平岗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相关规定

  一、学校科研工作重在对教师的科研活动进行协调、组织、安排,使教师具有良好的科研环境与条件,充分发挥教师的科研能力,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二、每学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科研工作安排,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好县级、市级课题。

  三、除组织安排教师进行科研课题外,全校教师要自觉投身科研活动中,独立、自主、大胆创新地进行教育教学探索,使科研成果日益增多。

  四、加强科研选题的管理,做好预测与决策,保证在选题上做到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五、组织好课题组,使参与人员在知识结构方面实现合理配备形成一支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教育科研队伍。

  六、强化科研计划执行过程的管理,有效地发挥人、财、物、信息的效用,保证环节畅通及整体运转有序。

  七、通过实验、观察、设计或辩证思维活动,使教师科学研究取得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成功的科学成果,为教育、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

  八、对教育科研成果要求实事求是地评价,持公正、科学的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并通过实践来检验评价。

  九、做好学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正确组织科研材料的归档科学地做好保管和管理工作。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年度考核

  为加强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客观公正地考核和评价每个参评教师,参照上级文件,对教师的评审考核工作实行量化管理。考核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附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和方法如下:

   一、 基础分

  基础分部分以铁岭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内容为准(年度考核表)。满分100分。记分方法:任现职内的平均分(中级近4年,高级近5年,正高近10年)作为参评教师的基础分。

   二、 附加分

  附加分的各项加分均从任现职以来算起。

   1、 学历加分

  本科全日制加1分,其他本科学历加0.5分;研究生学历加2分。

   2、 教龄加分

  教龄每年加2分

   3、 资历加分

  达到规定的晋级年限后,每超一年加3分。

   4、 领导/班主任岗位加分

  (1)领导每学年加1分,班主任每学年加2分,年组长0.5分、教研组长加0.2分。

  (2)班主任累计工作满10年另加2分,年满20年另加5分。

   5、 各级各类先进加分

  综合奖模范教师: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6分,县级加4分。名师、优秀教师、先进教师、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乡镇(校)级加1分。

  单项奖: 国家级加6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镇(校)级加0.5分。(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奖项。包括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优秀班主任、三好班级、工.团.关工委先进、营养餐等)

   6、 各级骨干加分

  国家级骨干加6分,省级骨干加4分,市级骨干加3分,县级骨干加2分,校级骨干加1分。(任职资格内可以累计加分,单项骨干降一档使用,如电教、三公开等。)

   7、 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能手加分

  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

   8、 优秀课、示范课加分

  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校级0.5分(参与指导优秀课并获得优秀课指导证书赋同级优秀课分数。校级优秀课、示范课指代表学校参加的在片级以上教研会上获得的,证书由上课学校及本校共同盖公章。)

  注:优秀课等是指业务部门组织的、本人执教的;一师一优课获得的优秀课按优秀课同等对待;完整录像课、微课、科研课题实验期间获得优秀课、优质课等降一档使用;同一课题同一学期的优秀课只加一个最高分(同一课题不同部门的优秀课,可分别计入),同一课题不同学期的优秀课可以累计加分。凡是不是本人现场评验,以光盘、视频评验的优秀课都降档使用。

  10、各级竞赛获奖加分

  参加国家级竞赛并获奖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校级加0.5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由学校认定的,与本人所任学科相关的各类竞赛)。同一类比赛每学年只加一次最高分,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如教师基本功大赛,教师业务考试,技能大赛,教学类大赛等。文本类的,如课件、设计、反思、随笔、调查报告等带比赛、大赛等字样的,纳入第14、(1)中相应赋分。

   11、 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奖加分

  课题主持人: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参与人: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科研成果: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注: 以获奖证书为准。个人立项课题:每学年只加一个课题分,每一级别只加一个分。集体立项课题:同一课题只加一个最高分。(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必须是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关的;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书为准,科研成果以获奖证书为准。)

   12、 指导教师奖加分

  获得国家级指导教师奖加2分,获省级指导教师奖加1.5分,获得市级指导教师奖加1分,县级加0.5分。(同一类指导项目每学年只加一个最高奖,指导同一个学生只加一个最高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比赛)

   13、 教具制作奖加分

  国家级奖励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每学年只加一个最高分)

   14、 论文加分

  ⑴评选论文、优秀教案、教学设计、案例、教学反思、随笔、调查报告、课件等加分

  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每项内容每学年只加一个最高分,同一课题只加一次最高分)(论文类的各项必须是上级教育部门,经学校通知评验、认定的,个人参加获得的无效;学术论文类、科研成果、评选论文在各级的分会获得的降一档使用。)

  ⑵刊物发表: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每学年只加一次最高分,同一题目只加一次最高分。公开发表论文必须是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是公开发表在新闻出版署同意并有正式刊号的可以索引的刊物上,如辽宁教育,铁岭教育信息,西丰教育网,泓文馆、鹿城教研等)

  备注:

  1、所有荣誉及证书,都须经学校认定、申报、评审获得的。

  2、教师出现“三乱”行为,按铁岭市三乱处理办法执行。

  3、学校安排外出参加培训、学习、考察期间,由大会会务组颁发的各类证书学校教师晋级无效。

  4、如发现伪造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5、考核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由考核小组裁定。

  6、业务部门的证书须经教师学校认定后生效,无认定证书不予加分。

  7、非教育部门组织的社会性比赛不予认定。

  此方案于2018年10月教师大会表决通过。

  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数量较多物资采购

   一、 数量较多物资采购

  由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责成主管后勤副校长牵头,实行三人集体采购。

   二、 基本建设与维修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

  每年秋季,由学校支委会研究需要维修的项目、数量,然后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进一步形成领导班子会议意见,由主管总务的副校长、总务主任整理形成维修报告,上报教育局基建股,第二年春季由教育局统一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在暑假期间由教育局基建股、学校和监理单位共同监督施工,年底前,由教育局、财政局、监理站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学校资产管理使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2024年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校产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校产添置

  添置学校固定资产应本着“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原则,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学校财力,由总务处逐年添置,对于重大设备购置须经校支委会讨论、校长决定,由总务部门具体实施。

  二、校产领用与保管

  1、低值易耗品实行从资料室领用登记,因破损而不能继续使用的易耗品调换同类用品,原则上交验旧物,经总务处认可,方可调换。

  2、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

  (一)校产借用

  教师因教学需要,填写好借用登记表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1、校产的遗失、损坏赔偿

  各管理部门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在查明原因和损失数量、金额后,要追查失职者经济责任,视情况轻重赔偿。

  (二)校产报损、报废

  固定资产因使用时间的限制,确实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再使用的经总务处提出处理意见,由校长审批同意后,可以报损、报废,由会计、保管员凭报损单记账,在原固定资产账上注销。

  二、 检查时各部门外借的物品应及时回收。

  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各室分别填写,新置财产必须及时入账,做好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

  西丰县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各类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特将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补充与完善,制订了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雷(校长)

  副组长:李伟(副校长)富志国(副校长)

  成员:毕海涛(党支部副书记) 贾廷湖(总务副校长)任春生(政教主任)、梁维(教务处主任)李茁(团委书记) 江玉龙(工会主席)各班主任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Ⅰ级——Ⅲ级。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我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我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安定。

  2、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校园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

  (2)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师生员工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4)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5)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6)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置工作。

  (二)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伤员提供所需药品。

  (3)校园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校园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校园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学校的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师生员工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园内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园内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

  (10)接受外援。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社会各界提供的紧急救援。

  (11)宣传报道。按照规定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四、善后与恢复

  校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的正常秩序。

  1、救助伤亡人员。做好在自然灾害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

  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

  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继发性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事故调查工作,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继发性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平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