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二高

来源:西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概况

  一 基本情况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始建于1990年,其前身是西丰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隶属于西丰县教育局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占地面积31542平方米,建筑面积17447.26平方米。全校有教学班34个,在校学生1682人,教职工在岗158人,在编158人,其中专职教师133人,高级教师职称8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41人。

  二 办学性质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

  三 办学地点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坐落在西丰县西丰镇小南路21号。

  四 办学规模及基本条件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有一个标准化足球场,占地面积为16000平方米,三个篮球场,总占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男生宿舍建筑面积为3508平方米,女生宿舍和食堂的建筑面积为4958.26平方米;34个教学班都安装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和监控设备,其中8个教学班安装纳米智慧黑板;有监控室1个、地理教学实验室1个、大型多媒体教室1个、美术专用教室3个、音乐专用教室4个、俄语专用教室1个、走班教室1个,图书室1个,录播教室1个,物理实验室1个,化学实验室1个,生物实验室1个。建立校园网络系统、监控系统。

  五 机构职能

  1.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

  2.依法治校

  3.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5.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中生

  6.注重教师队伍建设

  7.领导学校后勤工作

  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2024年3月15日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办事流程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现场办理地址: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一、在校生相关证明服务

  (一)学生成绩证明

  申请人到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申请开具学业考试成绩证明。

  1.需提供材料:

  在读生:身份证(资料来源:办事人)

  往届生:身份证、毕业证(资料来源:办事人)

  2.办理时限:即查即办

  (二)学生在读证明

  申请人到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开具学生在读证明

  1.需提供材料:身份证(资料来源:办事人)

  2.办理时限:即查即办

  (三)学生学历证明

  申请人持身份证到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开具学历证明。

  1.需提供材料:身份证(资料来源:办事人)

  2.办理时限: 即查即办

  二、学籍异动服务

  (四)学生休学申请

  请人须填写《铁岭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至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申请,后由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经办,经办人反馈申请结果。

  1.需提供材料:《铁岭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和身份证(资料来源:办事人)

  2.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内

  (五)学生复学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铁岭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至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申请,后由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经办人反馈申请结果。

  1.需提供材料:《铁岭市普通高中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和身份证(资料来源:办事人)

  2.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内

  (六)学生转学申请 (普通高中阶段)

  1.跨省转入

  身份证非21开头、21开头的非铁岭户口,只有高一下学期3月、高二上学期9月才可以转学。

  (1)家长提供

  ①学生转学申请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②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该生学习情况证明(需包含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年级、班级,学习期间表现,需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铁岭户口)复件2份。

  ④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⑤学生家长铁岭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2)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⑥原就读学校性质证明(由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明确原就读学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省示范高中/一般高中、须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⑦省级招考办开具的学业水平成绩证明。(代为提交,是否有效由上级部门认定)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⑧铁岭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2.本省转入

  (1)家长提供

  ①学生转学申请书(附件1)。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②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该生学习情况证明(需包含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年级、班级,学习期间表现,需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铁岭户口)复印件2份。

  ④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⑤学生家长铁岭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2).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⑥原就读学校性质证明(由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出具,明确原就读学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省示范高中/一般高中、须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⑦铁岭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七)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普通高中阶段)

  申请人到户籍地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变更,携带变更后的 信息资料到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申请,后由经办人告知变更结果。

  1.需提供要件:身份证、户口簿(资料来源:办事人)。

  2.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内。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学生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学生转学申请,申请人不能提供户口簿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居住证等可证明户籍信息的证件。证明户籍信息的证件一个业务事项设计多种可容缺资料的,可同时容缺。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学校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本学期,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坚持“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学生成长”,以“守正笃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科学的工作方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1250”工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守住底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学工作

  (一)加强内部管理的宏观引领,大处着眼,细处落实。

  1.强化班级教学、学科教学双线管理;

  2.强化过程管理,抓实教学常规;

  3.加大常规教学“备改批辅评”的检查力度;

  4.在学科教学中加大体育精神在教学中的渗透,使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

  (二)加强学科教学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科贡献率。

  1.要明确新学期工作重点和着力点。要反思上学期的教学过程,剖析与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偏差。

  2.要加强学科教学研究,优化教学过程,构建高效的学科课堂教学模式。

  3.要瞄准高考改革着眼点,做好前瞻性研究。

  (三)加强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三复习备考工作

  1.加强对高二、高三教学的指导工作,积极应对2024年学业水平测试和2024年高考。

  2.召开好高三学生百日备考动员大会及考前纪律、心理辅导大会。制定高三第二轮复习计划,提高高三复习课的质量。

  三、德育工作

  1.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提高班主任的管理水平,促进班主任的专业发展。

  3.加强德育管理,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4.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6.坚持常规性的纪律教育,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7.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和校会,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8.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9.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0.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后勤保障工作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提升后勤服务水平:优化后勤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舒适、便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环保意识教育,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方法,降低学校运营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党工团工作

  (一)加强对党员队伍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等举措,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成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特色化建设,干部和党员建设,党建带群建工作,与学校工会、共青团形成强大合力,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三)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四)策划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社团发展。加强对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鼓励社团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领导能力的学生。

  (五)深化学校民主建设,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职能,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学校工作方案,健全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真心实意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排忧解难,进一步做好妇女工作,关心离退休教职工。

  六、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优化教师结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教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七、家校合作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活动,增强家校之间的互信与合作。

  建立家校共育机制:引导家长参与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兄弟学校的交流合作:开展校际交流、师资互访等活动,分享教育资源和经验。

  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实施,学校可以逐步实现总体发展目标,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2024年3月 18日

西丰二高2024年招生计划

  2024年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计划招生540人,设置12个教学班,每班45人。招生范围只面对西丰县域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对象必须在西丰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后学生学籍按《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报考条件及录取办法按西丰县教育局基教股所制定的方案执行。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

  评优选先奖励办法

  一、总则

  为了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其良好品德和学术才能,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以表彰在学业、品德、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评选范围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1. 学业成绩优秀:在学期或学年成绩排名中名列前茅,或在各级学术竞赛中获奖。

   2. 品德高尚:遵守校规校纪,尊师重教,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3. 文艺特长:在文艺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参加校内外文艺比赛获奖,或在文艺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

   4. 体育才能:在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参加校内外体育比赛获奖,或在体育活动中担任领队、教练等职务。

   5. 其他才能: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就或突出表现,如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评优选先申请表》。

   2. 班级推荐: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

   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报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与表彰:获奖名单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并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五、奖励措施

   1. 荣誉称号:授予“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优秀学生”“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学习之星”“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规范之星”“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育之星”“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卫生之星”等荣誉称号。

   2. 其他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如提供参加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的机会等。

  六、附则

   1. 本奖励办法由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负责制定和解释。

   2. 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西丰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本细则中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初中和小学学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要从本地、本校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困难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校组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同,进一步整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数据资源,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寄宿生学生信息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数据库。尚不具备信息系统对接条件的,由财政、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核查验证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信息。

  各初中、小学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等。

  四、认定依据和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生认定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注重公平。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是确定是否贫困的唯一依据,不搞一刀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下简称“特殊群体”)等情况。

  (三)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四)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日常消费的金额、消费结构等是否合理。

  (五)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六)每学期贫困家庭寄宿生住校时间不能少于60天(以查寝记录为准),特殊原因除外(如疫情等)。

  五、工作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综合认定、结果公示、质疑处理、建档备案等环节。

  (一)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得益于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应及时发布学生资助公告,内容应包括各项资助项目、资助对象、申请资助时限、报送材料、资助金额等。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应在学校发布公告起的规定时限内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人书面承诺(特殊群体学生应提交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扶贫卡、低保证、儿童福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证等真实、有效证件或复印件)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三)综合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或其他有效证件,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

  对于书面承诺涉及特殊群体因素的,由学校统一报同级教育部门协调财政、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核查相关书面承诺内容。核查结果作为寄宿学生资助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作为学生享受资助政策的前置条件。原则上特殊群体优先纳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对于不涉及特殊群体因素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导致家庭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含死亡)导致家庭收入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的,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评定。

  (四)结果公示。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公示结果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协助教育部门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认定工作提供必要依据和支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信息真实有效。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各义务学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向其他部门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三)各义务学校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同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织机、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建档备案。

  (四)各义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寄宿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五)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必须全部纳入资助体系,各学校要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认定工作负主要责任。

  七、附则

  本细则自202391日起施行。本细则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收费类别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资金的管理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2024年收费类别:

  一、学费 根据铁价发〖2016〗24号文件和铁教通〖2024〗号文件的要求每生每学期收取学费500元。

  二、住宿费 根据铁价发〖2009〗94号文件和铁教通〖2024〗号文件的要求每生每学期收取住宿费250元(高三下学期200元)

  三、体检费根据铁教通〖2024〗号文件的要求每生每学期收取体检费3元。

  四、教辅教材根据铁教通〖2024〗号文件的要求按教学实际需要由学校在省审定的用书目录中统一征定。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2024年3月18日

  教学研究制度

  教学研究是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校本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执教”和“科研兴校”的方针,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教学研究的工作力度,以校本课题研究为先导,以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的,以课堂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为把我校教研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1、围绕学校工作目标,以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使全体教师不断更新理念,开拓视野,转变方法,提高能力,确立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价值观。

  2、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校本教研工作途径、方式、方法。

  3、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

  4、全力抓好已立项课题的研究,努力使立项课题出成果结题。

  5、开展好新课程的研究活动,学习新思想、实践新理念,建设一支适应新课改的新型教师队伍。

  6、抓好校本教研的各项管理工作及资料建档工作。

  三、方法措施

  1、为保证教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教学研究工作的领导机构,全力抓好教研工作。

  2、制定教师业务学习制度,提高教师业务理论水平。

  3、学校组织骨干教师上示范公开课、研讨交流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探讨、交流、总结和提高。

  4、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活动计划,围绕课题开展研究活动。要通过不断的反思来调整课题实施计划,提高研究的实效性。鼓励教师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信息技术及电化教育设备),并及时地做好活动的记录工作和资料的整理工作,及时将资料归档。

  5、着力推进新课程的研究活动。课题组、教研组要做好课程的评价改革工作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工作。

  6、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建立教研骨干教师人才库,健全教研骨干教师管理档案,为教研骨干教师创造便利的学习、工作条件,给予优惠的待遇。同时要对教研骨干教师大胆地“给位子、压担子”,通过教学技能大赛、学术研讨等活动搭建平台,展示他们的素质和风采。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政策依据,以校本培训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素质,一切为了教师的发展。以校本培训来传播先进教育思想、正确教育观念和建立“学习型学校”,形成了教师主要在学校的组织下,立足于本校、本职、本岗的校本培训定位,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以科研室为中心,教务处、政教处等各部门分工协作具体负责的管理网络体系,各部门目标明确,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形成优化管理效应。

  二、学校根据自己的发展计划,对学校教师的现状自行规划设计或通过专业研究人员合作等方式,开展满足学校每个教师工作需要的校内培训活动。

  三、校级领导负责校级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以师德修养、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素质教育思想、教育科研为重点。组织安排好集中学习,教师要写心得体会并上交,教研组进行集中讨论和交流。

  四、教务处和科研室根据学校教育实际,拟定校本培训计划、方案和实施细则、校本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安排校本培训中的教学技能训练,新教师岗位培训,公开课、说课、听课、评课等常规教学规范的检查和考核;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培训;负责业务理论学习检查和协助市教师进修学院搞好培训。

  五、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培训和落实“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机制的检查和考核。

  六、科研室负责组织校本培训的实践和理论的研究。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科研计划管理、课题管理、成果管理、教育理论的学习,教育科研的培训。

  七、学校每位教师要根据校本培训计划,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关于对教师素质的要求,每学期或每学年具体地确定一二项素质或能力提高项目,并脚踏实地地实践、研究和提高,学校定期检查,每学期末完成情况记录归档。

  八、校本教材根据自身教育教学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考虑社会、学校的实际需求和学校资源,设计、建立校本培训教材体系。注重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九、校本培训由学校、家长、学生进行工作评估。主要活动有:学校邀请学生家长走进校园,深入课堂对校本培训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学校开展学生家长评教活动;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各部门每学期或每学年定期检查及对完成情况进行记录等。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的学校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的执行情况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中历年来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全部信息公开,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为认真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二)、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领导批准下,由总务处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 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基建维修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1. 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直接向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 报修时请告知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

   3、 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 维修实行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 相应措施。

   5、 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 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6、 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7、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的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

   8 一、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

   9、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坚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10、经费使用不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也不存在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等情况。

   11、按规定收费,能按时缴存教育局收付中心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收费、支出两条线管理。

   12、公用经费使用规范,杜绝不合理支出。

  二、学校资产管理

  1、添置学校固定资产应本着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原则,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学校财力,由总务处逐年添置,对于重大设备购置须经校总支委讨论决定,由总务部门具体实施。

  2、校产领用与保管

  (1)低值易耗品实行从资料室领用登记,因破损而不能继续使用的易耗品调换同类用品,原则上交验旧物,经总务处认可,方可调换。

  (2)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

  3、校产报损、报废

  固定资产因使用时间的限制,确实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再使用的经总务处提出处理意见,由校长审批同意后,可以报损、报废,由会计、保管员凭报损单记账,在原固定资产账上注销。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并成立了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书记负责,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及科研室主要负责同志、食堂管理员和班主任组成。

  二、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班主任及相关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卫生知识讲座、校画廊、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学校医务室要配备有关传染病防治的科普读物和刊物,学校要定期在宣传栏张贴有关传染病防治宣传挂图,营造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氛围,增强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的管理。

  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完善学校食品管理制度、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制度,杜绝传染病人和病毒携带者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学校要向师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对教室、图书室等人员聚集的区域要经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学校要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加强对厕所的卫生管理,完善厕所管理制度,定期对厕所进行消毒。

  五、学校要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医务室及有关人员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鼓励卫生人员进修学习,充实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要完善学校内部疫情报告制度。

  各年级要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作为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上报工作,班主任和班内卫生委员负责班级晨检及疫情的发现和上报工作,一旦发现有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立即上报校卫生室,校医进行初步判断,做好记录并立即向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在某种传染病集中发作期间,要实行班级学生疫情零报告制度,按时将本班疫情报医务室,校医随时向学校主要负责领导和上级传染病防控领导机构汇报情况。

  七、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教育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共用脸盆、毛巾、餐具等生活用品,不到非法饮食场所就餐,防止病从口入;教育学生不要把食品带入宿舍,防止老鼠咬噬食物,构成隐患。

  学校本着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学校师生的根本利益,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和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使传染病防控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