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来源:西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基本情况: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始建于1983年,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学校位于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78号,学校由原“西丰县农业高中”、“西丰县职业高中”、“西丰县技工学校”三校合并而成。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的办学宗旨,秉持“爱生敬业、创新奉献、厚德博学、精技有为”的校训,树立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形成了今天集职前职后教育于一身,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于一体的具有完整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国家重点职业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01人,其中专任教师93人,专业教师约占60%。在校学历教育生476人。

  学校现开设机械加工技术、幼儿保育、电气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园艺技术、畜禽生产技术、计算机应用7个专业,同时还有与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开展“3+2”联合办学的工业机器人专业。每个专业都设有相应的实训室,汽车维修专业和机械加工专业校内各建有一个实训车间,学校在辽宁金丹药业、辽宁鹿源参茸饮片有限公司、辽宁众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西丰县小天才幼儿园等企业建立实训基地,2023年学校与辽宁鹿乡绿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融媒体中心、西丰县鹿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和鹿业班提供实习基地和实训教师,共同为西丰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学校联系电话:024-77816470

  招生电话:024-77816367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024年3月12日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管理制度章程(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管理制度章程总则

  学校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

  1.各科、室、组及全体教职工,都要忠诚于教育事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统一领导,完成各自工作任务,认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努力,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贡献。

  2.各科、室在书记、校长领导下,对所及工作进行领导,做到有力有效,指导要按时到位,检查要准确、适时,并负责本部门人员工作考核。除制度规定检查时间外,还要随机检查和指导。

  3.对在工作检查过程中,不服从检查、拒绝接受检查的教职工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同时停止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严肃处理。

  4.对严重违反工作制度、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要进行纪律处分。处分由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止工作(停止工作期间扣发30%工资,取消福利待遇和一切补贴)、留校察看、开除六个等级。按情节、性质选取处分等级。

  5.病事假年累计超过10天者,取消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不服从分配、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对学校分配的临时性工作拒绝执行,或不认真完成,要严肃批评、记入考核内容之中。

  7.教师考核系列划分

  (1)专任教师。

  (2)教学辅助人员:包括教务科工作人员、实习科工作人员、教研室工作人员、学生科工作人员、招生科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汽校工作人员。

  (3)总务人员。

  (4)副校长,中层领导按实际承担工作确定。

  (5)班主任,按期初校务分工确定。

  (6)教研组长(专业组长),以期初校务分工为准。

  8.凡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内容没有涉及到的事项之考核,由校领导班子和支委成员研究确定。

  9.凡上级随时下发文件涉及到有关制度需要发生变化时,由校领导班子和支委成员依据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10.校级特殊贡献奖与校先进同等待遇。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024年3月12日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2024年学校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2024年学校工作计划。

   一、 学校现状

  现有教职工101人,其中专任教师93人,正高级讲师3人,中高级讲师占专任教师的80%,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0%,中青年市、校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0%。

  学校现有个19教学班,全日制学历在校生482人。学校现开设机械加工技术、幼儿保育、电气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园艺技术、畜禽生产技术、计算机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每个专业都有实训教室。

   二、 总体目标

  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通过提升学校管理质量,促进主动、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使我校教育求实创新、教职工奋发向上;学生好学善思、个性发展张扬;设施齐全舒适、环境陶冶情操;人际文明和谐、学校充满活力。

   三、 具体工作目标

  (一)党建工作

  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握学校正确办学方向。围绕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中心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学校重点工作,学校党总支主要以创建五星级党支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党建引领有方向

  (1)以“标准化”立根。党总支坚持党建发展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同频共振,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紧紧围绕“四个标准”规范支部建设发展。

  (2)以“规范化”强茎。

  队伍建设规范化:通过党员学习、党员监督、创先争优等方面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活动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党课等活动。运行机制规范化: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监督协调机制,突出问题查摆,聚焦关键难点,提出管用对策。

  (3)以“网络化”散枝。

  积极发挥党员教师中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的作用。发挥优秀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本部门本专业教师立足岗位做贡献。通过以点带面,使学校工作呈现出枝叶茂起来的生动局面。

  (4)以“成果化”开花。

  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学习载体,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学、深入细致学。筑牢宣传“红阵地”,点面结合、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党总支结合“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及各类教育活动,带领工会团委开展征文、书法、绘画、剪纸、摄影、歌咏、读书分享、知识竞赛、演讲、观看党史题材影视片等活动,激发共建新活力,共绘党建同心圆。通过党带工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员、团员服务能力,增强党性观念,营造浓厚党建氛围,体现我校党工团工作的新特色。

  2、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

  (1)开展师德教育。按照纠风办要求,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广大教师坚守师德底线、廉洁从教。

  (2)深入自查自纠。学校将要深入开展“三乱” 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寒暑假与教师签订制止“三乱”承诺书。

  (3)选树优秀典型。挖掘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典型,召开师德报告会,评选师德标兵、职专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3、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开好教代会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吸引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工作的决策、长远规划和讨论,吸取群众的智慧,完善工作决策,增强工作计划的周密性和可靠性。2024年3月按照教职工总数30%比例产生新一届教工代表(第八届),召开新一届教工代表大会。

  4、加强党的政治监督,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民主评议

  (1)健全责任体系,细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一岗双责”落实。

  (2)把握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教师节等法定重要节日前,发布廉洁提醒,与党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

  (3)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年末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分四档,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优秀率不得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5、创建职专党建品牌特色

  学校党总支坚持党建引领全校工作,按照“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思路,通过党建统领全局,打造“党建+德育管理”提升养成教育、“党建+师德师风”打造风清气正教师队伍、“党建+专业建设”厚实专业成长等党建工作亮点,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党建品牌,提升育人成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教学工作

  1.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前瞻、技能精湛、人格完善、勇于开拓、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形成教师三步发展目标。

  第一步合格教师:学校对新教师继续进行“一帮一”,开展传帮带的培养工作。使其基本熟悉学校教学常规工作,具有教育责任感,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二步成熟教师:教龄2-6年的青年教师,完成合格教师到成熟教师的转变。通过自学、外出学习、深入企业等方式,让他们迅速成长起来,同时在师德修养、教育理论、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加强学习,使其掌握任教学科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学科专业知识扎实,并能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当中去。

  第三步骨干教师:教龄6-12年的青年教师,完成成熟教师到骨干教师的转变。通过选择富有教育教学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在理论学习、教育科研、学科教学等方面进行指导。使其学科教学工作形成自己的风格,实绩明显;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相应的研究成果;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能力,被指导的教师成长迅速。

  2.明确学生培养目标

  有目标、会合作、爱学习,并能养成较好的学习习惯,各门学科优良率逐年提高。

  培养特长生:着重培养有参赛潜力的学生,各教研室要经过调查、研讨确定出具体的待培养的学生名单。并分阶段制定培养目标。并确保培养的交互性、可延续性。

  因材施教:按学生的综合学习水平,将每班学生分成两个层次,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

  (三)实习实训工作

  重点建设与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加快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理实一体化实训基地的建设,促进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逐步涵盖新能源技术。着力升级改造传统专业,打造农学特色专业,依托县域鹿经济发展特色,开设畜牧专业的鹿业班好人短期培训,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1、实训教师师资队伍建设

  1.1加强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培养中青年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形成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

  1.2今年将加强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和畜牧专业教师的培养,上半年将派畜牧专业教师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饲料检测相关实习实训内容,假期派计算机专业教师到鹿乡绿港企业学习,目前已经有3 名教师到企业学习。下一步学校将根据9月份招生开班情况,外聘企业和相关行业能手到校授课。

  1.3积极支持在职教师参加所教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进修,特别是高学历的进修。

  1.4 选1—2个特色专业的骨干教师,建立名师工作室。

  2、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和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争取资金努力扩建、新建部分教学、实训设施,使实训场地和设施功能进一步完善。

  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3.1深化校企合作,密切与已有企业联系,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建立校企员工交流机制,互派专业教师和企业技师担任兼职。

  3.2积极开辟校企合作新渠道,争取与大中型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与优质企业进行现代学徒制建设的探讨,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强化技能教学

  以各级技能大赛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导向,修订完善技能教学目标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明确专业技能教学目标和要求。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练、赛教结合,保证天天有训练,月月有比赛,学期末举行技能比武活动。

  5、“1+X”证书制度试点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要求,学目前校已经完成申报并获批幼儿保育专业1+X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证试点。下一步,将以等级证书考核为参照,带动理论课和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鼓励学生多考证,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6、特长生培养

  从现在开始,及时发现每个专业相对较为突出的学生,设立3—5人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7、社会服务

  利用学校的实习实训场地和专业师资,发挥社会培训职能,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培训。

  (四)德育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四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创建利于师生发展的平安校园、绿色校园、文明校园。

  1、措施与保障

  1.1德育队伍建设措施

  1.1.1围绕“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的目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的特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生科、教务科、团委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德育领导小组。

  1.1.2通过加强学习、加强研究、加强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等四个方面来加强学校德育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德育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不断提高德育管理水平和育人水平。

  1.1.3以辽宁省心灵之声名班主任工作室为依托,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举办德育工作班主任培训班,积极推广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的管理能力和育人水平,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

  1.1.4加强德育课教师、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德育课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育人优势,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指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促其身心健康成长。

  1.1.5建立德育网络。加强班主任工作学生管理档案,进行针对性教育。通过家访、家长会、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情况、相互配合,及时发现学生思想状况并及时教育。

  2德育机制建设措施

  2.1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发挥管理育人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制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

  2.2德育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量化考核、班主任量化考核等德育评价机制。

  2.3德育激励机制。学校鼓励开展各种德育竞赛活动,特别是省市班主任技能大赛给予支持。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奖励制度。

  3.学生培养措施

  3.1进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以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教育为重点,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中职学生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培养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

  3.2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3进行道德和法治教育。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治教育。

  3.4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职业指导工作。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创业教育。

  3.5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职业心理素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遇到的心理行为问题。

  3.6以珍爱生命、健全人格教育为重点,开展安全教育。

  3.7加强中职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工作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3.8加强学生会工作,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学生会在学生科指导下,针对学生特长、专业特点、兴趣爱好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4校园文化建设措施

  4.1要结合学校实际,扎实开展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努力建立自己的办学特色,形成以德立校和依法治教的良好育人氛围。

  4.2以环境建设为载体,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整顿工作和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

  4.3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形成学校制度文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4以各项活动为载体,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注重全方位发掘校园文化活动的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

  5德育科研措施

  加强德育科研的组织与领导,建立德育科研指导组。激励学校所有教师参与德育课题的研讨。

  6德育保障措施

  6.1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联系,吸收家长参与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紧密结合。

  6.2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中职学生健康成长。选聘专家担任德育辅导员,发挥社会团体在做好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五)招生科

  1.招生工作

  计划3月下旬到各中学与班主任老师接触进行招生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快手、抖音、美篇、微信等宣传。6月中旬到各中学进行秋季招生宣传工作,7、8月份以组为单位安排本校老师到各个中学及学生家中进行宣传和讲解工作。今年招生重点宣传专业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和农学专业。

  2.社会培训工作

  目前我校已经具备培训资质,今年着重与县域内单位联系开展社会培训,我校根据培训文件签订培训协议、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人员,聘请培训授课教师,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达到培训目的,做好培训档案归档,做好培训后期学员的跟踪服务等工作。

  3.就业安置工作

  加强与合作企业单位的联系,巩固就业渠道。妥善安置有就业要求的学生进行就业,并对就业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学生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学生的去向。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细节、工资待遇等全面详实的了解。做到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校省心。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寻找就业出路

   (六) 驾校工作

  本年度争取完成所有剩余学员的培训及考试,减少学校压力及社会影响力。

  1.积极与学员沟通,确定是否继续学习,不学习的第一时间帮助办理退办手续,继续学习的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要求学员严格执行。

  2.制定驾校情况告知书下发到每名学员手中,使学员了解驾校当前情况,以便学员更好的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3.提高培训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借鉴其他学校教学方式,培训加考场练车的模式尽快将积压学员培训出去。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奋战之年,也是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我校将继续以人才培养为工作重点,以全面实施主动发展规划为契机,全面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扎实推进精致管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024年1月9日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计划开设的专业有:园艺技术、畜禽生产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幼儿保育、工业机器人技术(3+2)、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共8个专业,其中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3+2),是我校与辽宁建筑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前三年在我校学习,后两年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学习,五年后获统招大专文凭。每个专业开设一个教学班,每班预计招生30人,共计招生240人。

  招生范围:全省招生。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条件:全省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网上报考或线下报名。

  学制:三年

  录取办法:

  1、3+2录取办法:根据铁岭市3+2录取办法,参加中考,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总成绩大于等于96分,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文身、无烟疤,即可被我校现场面试录取。

   2、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文身、无烟疤,即可被我校现场面试录取。

  3、报名电话:024-77816367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024年3月8日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第十条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十一条东部、中部和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按学校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三章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修业年限,初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至6年;高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至3年。

  第十三条学校对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允许其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注销、复学及退学。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转专业或休学。

  第十五条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对跨省转学的学生,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学生休学期限、次数由学校规定。因依法服兵役而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第十八条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

  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第十九条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成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应当达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当达到相应专业全日制的教学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考试、考查。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专业能力评价可以视其工作经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

  第二十三条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

  第二十四条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当提供补考机会,补考次数和时间由学校确定。学生缓考、留级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及时将留级学生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考试、考查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结果,学校应当及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六章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实施工学交替的学校应当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和工学交替阶段结束后,应当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鉴定。学校应当将学生实习单位、岗位、鉴定结果等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八条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有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学校可以视情况减少顶岗实习时间或免除顶岗实习。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奖励分为国家、省、市、县、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具体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制定。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当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学校做出开除学籍决定,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进步的,应当撤销其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处分,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学生或其监护人。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构,受理并处理学生对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

  第三十二条对学生的奖励、记过及以上处分有关资料应当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三条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

  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3.顶岗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第三十四条学生如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达到毕业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提前毕业。

  第三十五条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并监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学校颁发。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毕业证书应当注明学习形式和修业时间。

  第三十六条对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仍有不及格且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以及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对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八条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运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更新学生学籍信息。

  第四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发布的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住宿费

元/生/学期

200

铁价发(2010)78号

铁市价字(2007)100号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一、科研室工作职责

   1. 努力营造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氛围,在课改实践中突出“先导”作用。

   2. 广泛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把握课改动态,为教学整改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3. 督促检查、指导科研课题的实践与研究,做好成果验收准备。

   4. 加强教育学会工作,发挥学会职能,促进教学改革与学术研究。

   5. 有机参与校本培训,促进“继续教育”工作长足发展。

   6. 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走出去,请进来”发挥教科研的“引领”作用。

   7. 搞好科研工作的交流、研讨和专题讲座,不断总结经验,打造科研新的品牌。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1. 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和规划落实。与上级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习氛围,真正发挥科研作用。

   2. 明确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科研课题,做到有三年发展规划,有学期工作安排。

   3. 学校每学期承担四级以上的课题,做到每个学科实验项目,多数教师都有科研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发展。

   4. 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5. 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和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团体和个人的成果。

   6. 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收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科研型校长、学者型教师”的目标迈进。

  三、教师学习制度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教师的继续教育,开发好校本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从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建立终身学习观念,特制定如下教师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每两周一次,由党总支负责。

  2.业务学习:每周一次,由教务科负责。

  3.听课:互听互学,每周不少于2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

  4.外出学习:每学年1—2次,由教务科负责确定学习目标及对象。

  5.教研讲座:每学年1—2次,由教研室负责。

  6.工作自查:每学年一次,由教务科负责。

  7.工作经验交流:每学期一次,由学生科负责。

  8.教研学习:每周不少于2小时,由教研组长负责。

  9.三笔字学习:硬笔、软笔、粉笔。

  10.课件制作:年轻教师每学期制作课件不少于三个。

  11.普通话学习:每学期1—2次,由语文组负责。

  12.课改方面:公开课、示范课,每学年一次,由教务科负责。

  13.教师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笔记。

  (一)基本功训练制度

  为进一步练师艺,磨师功,提高教师从业水平,特制定如下制度:

  1.说课: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师说课工作检查。

  2.三笔字:每学期每月任课教师上交一份硬笔小楷字。

  每学期上交一本硬笔小楷字,每学年组织一次三笔字竞赛。

  3.教案格式化:每学期开展一次教案展,导语展,板书设计展。

  4.教具制作:每学期制作一件实用小教具。

  5.课件制作:每学期青年教师制作课件三个。

  6.公开课:每学年开展一次全员公开课评比。

  (二)教研活动制度

  1.健全学科或专业组,设立组长,以利于组织工作或专业引领。

  2.带头学习教育理论,带头上好优质课,带头开好专题讲座,带头总结教学经验。

  3.制定计划,各教研组长每学期开学组织本组教师讨论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4.活动内容:学习大纲、学习教育理论、钻研教材、改进教法、研究备、讲、批、辅、查等教学活动,并对各项活动及时总结和交流。

  5.活动时间:周五下午进行教研活动。

  6.活动要求:

  ①按学校工作计划所提出“五个必须”做到:即教研活动必须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专题、有效果、有记录。

  ②每个教师每周听课二节。

  ③每个教师根据学校总体的研究专题确定自己的研究专题。

  ④每个教师每学期做到:上一节优秀课,设计一份最佳教案,写一篇教学论文。

  ⑤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三)教师荣誉管理制度

  1.学校对教师个人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进行审核、登记、备案。

  2.教师所参加的活动内容及具体时间等须在参加前告知教务科,经教务科认定许可的视为有效;如未经教务科认定许可,则所获荣誉不予承认。

  3.教师将所获荣誉证书等经教学主管领导审批,开具“荣誉证书审批单”,到负责教师荣誉管理的科研室盖章、签字,并登记备案。

  4.教师应在所获荣誉的学期结束前进行审批、登记,不得拖延。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024年3月12日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职称晋级评聘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职称晋级评聘制度。

   一、 参评资格

  1、遵照上级教育局文件规定条件,严格审查参评教师资格,只有完全具备参评资格人员方可参评。

  2、破格参评人员参照上级教育局文件执行。

  3、借出人员,工作超出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学校给予年度考核,允许参加职称评审,直接定为末位(2人以上者按得分高低末位排序)。

   二、 证件认定

  1、资格证件认定,(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学分证、普通话证、职称计算机证等),以原始合法证件为准,涂改无效且证件作废。

  2、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必须是政府、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发放的,与学校工作直接相关的方为有效,否则不予承认。

  3、各级各类证书必须是晋级考核期内的方为有效,过期不予承认。

  4、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必须有学校盖章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三、 基础分

  1、教龄:每年2分。

  2、资历:按拟晋升职务要求每超一年加3分。

  3、职务:校级7分、中层5分、班主任3分(2013年3月以前)、班主任5分(2013年3月以后)、教研组长1分。以年度为单位,一学期折半计算。

  4、考勤:病假每天扣0.1分,事假0.3分,旷课每天扣3分,迟到每次扣0.1分,外出每次扣0.1分。

  5、年度考核、考勤按教育局规定三个年度计算。年度考核优秀加2分,其他加分项目依据现有职称以来每项每年同类只取一次最高分。

  6、群众测评3分,根据测评结果记入最后考核总分。

  四、加分项目

加分类别

加分项目

赋分情况

国际

国家

综合奖

优秀教师、名师、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在此基础上优秀班主任多加1分,名师名模多加2分)

12

10

8

6

4

2

单项奖

综合奖以外的各类先进

10

8

6

4

2

1

科研成果

以学校科研立项为准(立项之外不予承认)

14

10

6

4

2

1

教育教学能手

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

8

7

6

5

4

3

优秀课

优秀课

示范课

观摩课

公开课

汇报课

优质课

学校推荐,

上级验收,

属优秀课;

学校同意,

未经验收,

上报材料

属竞赛类。

6

5

3

2

1

竞赛

说课、优秀教案、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教学基本功、知识竞赛、课件

学校推荐

上级验收

4

3

2

1

0.5

学校同意,未经验收,上报材料

2

1.5

1

0.5

专业技能大赛

教师参赛

14

10

6

4

指导学生参赛(以证书为准)

10

8

5

3

指导类

指导教师、优秀主题班团会、三好班级、优秀团支部(需署班主任名)

学校推荐

上级验收

5

4

3

2

1

学校同意,未经验收,上报材料

2.5

2

1.5

1

0.5

论文

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育教学随笔

2

1.5

1

0.5

在正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

4

3

2

1

校本教材

(编写校本教材人员由教务科确定,编写的教材一经采用,予以加分,2010年5月以后有效。)

主编

10

8

5

5

5

参与

5

4

3

3

3

校报

教师在校报发表文章并获奖,以证书为准。

0.3

著书

个人著书以专著(有正式编号)为准。

10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024年3月12日

西丰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校园突发事件预案

  校园突发事故的发生,直接影响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妥善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学校结合县教育局安全工作手册,针对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学校财产、师生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校园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学生集体活动中发生事故、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等)、群体性事件(严重校园治安案件、游行等)、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以及战争、恐怖等。本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靠科学、整合资源等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健全应急预案,掌握应对突发事件主动权,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促进校园的安定与稳定。

  二、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1、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杨海东

  副组长:刘殿仁

  成员:王晶、薄海群、马飞、刘峻峰及班主任。

  2、学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电话。消防(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

  4、学校成立抢险救援应急小组。成员由年轻骨干教师组成,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迅速撤离现场周边人员,抢救受伤人员,防止和控制事态蔓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临时现场指挥部

  学校一旦出现火灾、群体性活动安全、公共卫生事件、房屋倒塌、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后,学校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立即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县教育局可派有关领导直接参与学校临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四、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员被埋入,急打“110”、“120”,并有组织、有序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上级有关负责人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门卫和其他员工组织学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学生救火救灾。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行政值班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校长。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而师生中又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行政值班领导,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如实、迅速报告县教育局与县防疫站。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等),学校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应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五、报告与响应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站好岗,值好班,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领导应身先士卒,坚守岗位,最后撤离。

  3、校园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社会稳定。

  六、宣传与演练

  学校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演练和应急常规培训,同时要根据学校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部门、机构、人员明确岗位与职责,增强配合与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之间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