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依据《关于深入化解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24〕11号)文件,为化解西丰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西丰县货运二公司3宗地有征地手续,无用地审批,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问题,特此进行公告。
1.西丰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西丰县西丰镇朝阳村增产屯的公路段宗地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上建筑物竣工时间为1988年,建筑面积共计1223.44平方米,建筑用途为办公、仓库、车库、职工宿舍及门卫,当年投资120万元。西丰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场宗地位于公路段宗地西侧隔小路相邻,占地面积23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上建筑物竣工时间为1993年,建筑面积共计943.69平方米,建筑用途为仓库,当年投资108万元。两宗地主要职能是进行我县的公路养护工作。依据最新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文件中的用地分类,公路段及材料场用地应划分入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交通场站用地。在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发布的《划拨用地目录》中应归入(十六)公路交通设施用地中的公路养护道路用地。
2.西丰县货运二公司位于西丰县西丰镇朝阳村向阳屯一宗地,占地面积为43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上建筑物竣工时间为1993年,建筑面积共计488.40平方米,建筑用途为办公和车库,当年投资21万元。主要职能是给改制前的县粮库、县煤矿、县种子公司、生产队进行货物运输,2006年年底停业。依据最新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文件中的用地分类,货运二公司用地应划分入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交通场站用地。在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发布的《划拨用地目录》中应归入(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中的公共交通设施中的车辆保养场用地、(十二)煤炭设施用地的运输设施用地。
以上3宗地均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公告满30天后,企业可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要件到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如有疑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之后30天内,向西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具体联系股室为地籍确权股。
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