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丰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国共产党西丰县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328日至613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西丰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1日,省委巡视组向西丰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坚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着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全面压实整改落实政治责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成立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西丰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县上下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整改、推动整改落实的效果。

  (二)坚持拧紧责任链条,形成整改合力。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巡视整改,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照反馈意见,结合西丰实际,逐条逐项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台账,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定期调度、专题研究等方式,推动分管领域、分管单位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有力承担整改责任,不等不靠,深入分析研判问题,逐项逐条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纵深推进,全面整改。

  (三)坚持抬提高工作标准,力推整改落实。县委始终坚持在真抓实改、系统治理上下功夫。按照省委巡视办下发的《巡视整改工作指引》,细化研究全县整改工作流程,形成县本级整改工作手册,实现全县整改工作“一图索引、一册指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采取一周一例会的方式,定期听取各条线整改进展情况,压茬推进整改进度。强化结果导向,组织工作力量采取“周调度+跟进督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评估、可检查。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相结合,具体整改和举一反三相结合,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成效,着力解决影响西丰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

  (四)增强系统思维,放大整改成效。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同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省委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镜鉴”,锚定主题教育明确提出的5个方面目标,进一步认识差距、厘清短板,努力提升整改标准和质量。将省委巡视整改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将省委巡视整改与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制约影响发展的“病灶”,用好省委巡视开出的“药方”,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卡点瓶颈,清理顽瘴痼疾,化解风险隐患,以更优的环境、更实的作风、更强的担当,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力度不足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拨付。深入排查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未完成作业地块,明确作业面积和时限,稳妥完成保护性耕作目标任务。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关于补齐“经济结构短板”的精神。坚持将农业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突出鹿、柞蚕、中草药材、黄牛等特色产业,扩大种养规模,提高产业项目包装,谋划包装比重,统筹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县农产品加工储备项目比例达到30%以上,成功入选辽宁省鹿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荣获全国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辽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责任,确保各级河长做到巡河常态化、长效化,全县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2312次。通过组织开展涉水企业和畜禽企业执法检查,高标准实施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养殖场(户)堆粪场及污水收集池建设,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高标准实施生态治河、河道封育、河道插柳等一系列措施,全面保障了寇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辽宁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试行)》,研究起草县本级工作方案,确保耕地总量不减,保障粮食安全,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恢复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地块耕种条件。五是扎实推动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密结合全县实际,科学制定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组织相关考核部门采取现场查验、检查相关资料等方式,有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组织县发改部门重新梳理郜家店镇、安民镇园区基础设施立项手续,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围绕中央及省各类政策支持,加强项目包装储备,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做到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储备项目应入尽入。截至目前,纳入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储备项目70个,总投资16.1亿元。

  2.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不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坚持推进特色产业打造,创新利用资源禀赋。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适宜栽植林下参地块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2024—2025年林下参发展计划,扩大种植规模和面积。二是坚持提高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力度,将主动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和“沈阳都市圈”工作纳入全县实绩考核内容,提高赋分比重至34%。三是加强开放合作,提升招商引才效果。全面梳理2020-2022年签约项目落地情况,落实项目管家和部门责任,积极开展领导招商、派驻招商、代理招商等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5+3+N”重点项目及盘活闲置项目工作方案,统筹推动88个项目高质量落地发展。落实人才政策2.0版,做好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通过深入调研企业用工和人才需要,制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团圆计划”等具体举措,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四是加强教育领域监管,实现教育公平。制定农村学校教师借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教师借调和补贴发放等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制定完成全县小升初和县城小学阳光分班方案,稳步完成随机派位阳光分班。

  3.在推进乡村振兴不深入,助力农业强省建设不足方面。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规范组织机构。聘请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完成《辽宁省西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5年)》,同时调整完善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村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深入对照省、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问题,加强全面排查,系统整治,统筹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题培训会议,规范全县174个行政村建立《养殖台账》、《包保台账》、《消纳还田台账》,明确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现已达到84.39%。全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财政补贴保洁员,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办法,有效解决生活垃圾未及时转运和随意清倒堆放问题。三是加强科技赋能引领“三农”发展。在柞蚕生产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无人机企业参与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来,为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继续有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扶持力度,有效提升全县亩均机械化水平达到53.15千瓦。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组织行业部门结合政府系统“月考季评”工作,加强对乡镇督查考核,确保月度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制定《西丰县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基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工作水平,并通过建立预警制度和工作台账,为全县科学有效处置有害生物提供依据。

  4.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意识。印发关于柞蚕生产与果林农业错峰使用农药工作建议和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农药使用,同时组织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打药季节增派力量,深入乡镇、村屯检查违规用药情况,有效避免了因播撒农药造成柞蚕受灾现象。二是全面加强个别“钉子案”人员稳控和开展信访源头化解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有效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相关人员所反映问题,均已稳妥解决。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方面。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调整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推进机制。深入学习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通知》,紧密结合全县实际和重大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县本级监督工作,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依托营商环境“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同时坚持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措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二是坚持传导工作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乡镇党代会重要报告内容。开展违规套取耕地地力补助问题专项整治,严把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坚决杜绝冒领套取耕地地力补贴问题。三是全面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有效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并对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内容进行更新完善,累计组织1587名党员干部进行参观学习,同时完善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扩大曝光范围,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四是全面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提高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督促各巡察组认真执行工作操作规程,按期定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规范化纳入巡察总体工作,通过全面收集、分类整理、数字化管理的方式,进一步推进了巡察电子资料规范化建设。

  2.在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坚持推进政治监督。深入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政治监督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起底排查近年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研究制定《政治监督清单化管理运营办法》,确保政治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面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二是加强案件查处质量。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同政法、行政执法等机关问题线索机制,全力扩大和延伸问题线索受理范围。深度运用“数战宝”、构建新型智能监督模型等手段,深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相关问题线索,深挖背后潜藏的腐败问题,切实做到“应留尽留”。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廉洁防线。三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按照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督促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以案促改通知书,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研究制定了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全面追缴未在规定时间内追回款项。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三联单”监督运行机制。四是严格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坚持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对重点项目建设运营、重大资金申请使用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制定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工,确保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能够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移交。

  3.在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牢方面。一是全面加强督查检查。组织相关部门从餐饮浪费、办公耗材浪费、用水用电浪费、办公用房浪费、公车维修浪费等5方面入手,开展了全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坚持节俭举办活动。进一步优化招商方式,加大成果转化,督促全县各单位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招商活动,有效避免在节日期间开展扎堆式、集中式、突击式招商。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买审批手续,压缩日常经费支出,树牢勤俭节约思想。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对全县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实有人员、实有车辆情况进行梳理,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核算公车所需费用,分类处置超编车辆,同时通过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制定公车管理和平台使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和使用。

  (三)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党建工作政治责任有缺失方面。一是加强县委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关于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隶属等有关要求,将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机关基层党组织纳入县直机关工委领导,同时坚持集中整治各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上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了工会经费收缴规范、有序进行。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内容规定,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高标准完成了基层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分设工作。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对村级组织办公、村干部报酬、党建经费等“三项经费”和壮大村集体项目资金进行了拨付。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度,开展教育培训11次,同时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

  2.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村集体经营收益目标,研究制发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将提升村组织运营管理和“三资”管理考核指标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责任,通过举办村党组织书记比武拉练,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审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开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思路,有效提升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能力。二是全面推动县直部门落实党建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已组织相关机关党委、党总支按照要求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上报相关情况说明和述职报告,并定期监督、指导、检查全县各机关单位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情况,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三会一课”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将县公安局基层党组织纳入县直机关工委领导,成立机关党委,同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在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交流相关规定,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对全县科级干部应交流未交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进行了交流调整。二是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全面加强公务员辞职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

  4.在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方面。一是认真对照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换届台账进行排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组织召开相关工作培训会议,引进“方正智能辅助审校云服务”智能审校软件,确保所发信息准确、安全,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加强对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三是引导干部从实际出发,重视实质内容,对正式文件发文前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制定文件照抄照转问题。

  5.在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方面。一是积极组织卫健、人社等部门通过账户核算、筹措资金等方式,有序推动解决了相关欠缴资金问题。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各乡镇两证不全农户进行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方案》,将农村历史遗留两证不全问题和交易类业务统一下放到乡镇政府负责审批,有序推进了农村村民不动产证核发工作。三是推动相关部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经县政府立项审批后,已将项目追加资金申请批复下达至属地乡镇。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坚持对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尚有遗留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跟踪问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对未下发“三定”方案的单位完成方案印发工作。

  2.在审计整改流于形式方面。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办法,推动县农业农村部门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村签订工程移交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并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所在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进行监督指导,并重新落实了管护责任人。

  三、常规巡视需长期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力度不足方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耕地保护和提升,全力筹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周调度”工作机制,压茬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序时完成资金拨付和项目收尾工作。全面复核违法占地案件,消除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占比比重。在此基础上,坚持认真梳理排查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未办结、未销号问题,对标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序时推进任务办结、销号。

  2.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不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坚持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出台扶持鹿产业链优惠政策,扩大全县梅花鹿养殖量,积极推动鹿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提高鹿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结合全县资金投入和蚕农自主补植情况,科学制定优质蚕场补植计划,为柞蚕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坚持主动融入“一圈一带两区”,加快推进项目包装,做好资金争取。坚持提高园区发展质量,成立五大领域招商专班,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积极帮助茅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扩大产能,增加华润东阿阿胶春天(铁岭)药业有限公司产品门类,全面加强“小升规”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县经济开发区能级和水平;收集整理闲置项目档案,持续破解制约项目盘活瓶颈,采取整合、租售和融资等方式,提高闲置企业盘活率,实现闲置资产增值。

  3.在推进乡村振兴不深入,助力农业强省建设不足方面。坚持提高扶贫项目收益率,筑牢产业发展基础,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收益率低的扶贫产业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根据项目类别建立收益档案,逐项解决项目收益率低等问题;通过法律诉讼渠道对相关资产进行保全,确保相关资金足额返还,并按照2022—2024年小型农村标准化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农村自来水管道新建项目。

  4.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方面。全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通过加强财源建设管理,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管,挖掘非税收入增长点,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培植新增财源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财政自给率;坚持将“三保”放在财政工作重中之重位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等急需领域;防范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系统摸排全县教学楼具体情况,明确建筑物建造年份,聘请第三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验收;成立疑似违法建筑物排查、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对疑似违法建筑进行分区域、分阶段全面调查核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严格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1+10”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及腐败、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等领域,加快排查起底全县腐败存量,持续强化审查调查工作,深入推进遏增清存攻坚任务走深走实。

  四、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方面。召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重新对《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建立健全政商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中未完成的可量化任务和工作实际,进行合理调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企业家接待日、座谈会、专题办公会等工作制度。

  2.在营商环境议事协调机构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调整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筹备召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研究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分析研判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二是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调整会议制度相关工作内容和成员组成,召开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统筹破解营商环境难点问题。

  3.在工作存在只部署不问效方面。一是认真总结“局长跑一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省、市创新活动要求,以“转变职能、提升效能、规范执法、为民督办、优化环境”为原则,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并将此活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深入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组织县司法局立即向各执法单位补发通知,未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补交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报告。目前,“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已成为常态化工作,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通过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促督办等方式,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4.在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互相推诿方面。一是组织县营商局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召开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售卖冥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贩卖、焚烧冥纸冥币行为。二是完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制定冬季清雪工作方案,合理划分责任区域,督促高标准完成清雪任务,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缺乏总体部署和推动方面。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和政府采购诚信信用管理体系及监管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用承诺,优化营商环境。

  2.在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方面。一是加强对市级下拨人才专项资金调度,明确资金主管部门,建立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和调度,全面了解企业应得但未得到人才奖励政策资金情况,确保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兑现到位。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已无应得未得人才奖励政策资金情况。二是科学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使用,认真做好残疾人所急、所需、所盼的就业和保障生产生活等相关扶持项目,确保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时支出。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还有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法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够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县委政法委与县纪委监委、营商局、工商联等部门常态化协商联络机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为企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提升对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万件清理”行动和“服务企业直通车”活动,组织政法系统各单位深入企业解决困难。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家座谈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和涉企案件法律服务开设“涉市场主体 绿色通道窗口”,护航企业发展,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2.在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职方面。一是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深刻反思,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严格执法办案、管理队伍,成立专案小组对相关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查,积极同上级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案件应立未立原因进行复核。二是重新梳理排查相关案件,根据案件产生原因和性质、研究制定解决措施,避免发生超期未结案问题。

  3.在审判机关审判质效不佳方面。一是对立案时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及时标识为速裁案件,没有标识为速裁案件的结案时及时补录为速裁案件,有效提升了速裁案件受理率。二是制定积案清理计划,对超12个月未结案件建立台账,定期调度超期未结案件,及时完成积案清理工作,做出鉴定结论。加强案件送达管理,避免因送达时间过长导致案件久审不结。三是全面加强县法院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积极利用法答网,与上级法院或业务专家咨询请教等方式,准确把握案件判决结果。四是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高。督促法官加大信息化办案应用力度,积极利用好案件查询平台,坚持发挥类案检索作用,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4.在判决生效案件执行不力方面。组织成立涉经济类案件清收专班,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应执尽执,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

  5.在审判机关未依法退还诉讼费方面。全面逐案核查未退还诉讼费问题,对应退未退费案件明确退费完成时限,跟踪退费进度,结合案件和当事人实际情况,依法退还诉讼费。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行政机关履行诉讼义务、行使诉讼权利不到位方面。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学习,以文件形式转发给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事项,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工作报备制度,报备责任、报备时间等相关内容。

  2.在行政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方面。立即对相关处罚决定进行梳理研判,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条规定,制定执法机制,坚持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确定处罚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3.在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方面。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对相关执法文书进行梳理,认真审核案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文号使用。制定相关制度和行政处罚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使用。

  4.在依法履职能力不足方面。重新梳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组织相关乡镇依法依规履行答复职责,作出处理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执法部门自查自评+司法局抽查”评审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县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多维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班,增强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5.在行政执法备案制度未落实方面。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执法备案制度,建立部门同县司法局沟通联结机制,明确重点案件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应备案件及时报备。

  6.在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机制不健全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做到应联必联,可联尽联。责成县交通局重新核对县公安局推送信息,依法依规处置源头装载企业违法行为。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未落实方面。一是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议,梳理政府各部门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大厅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提升进驻事项总体比例,通过增加综合窗口等方式,有效推动进驻率达到100%。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与群众密切相关事项进驻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公布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2.在打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清风辽宁”品牌不到位方面。严格按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工作和宣传力度,同步公布纪委监委投诉电话;按照容缺办理事项清单要求,将容缺办理事项清单纳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行公示,同时通过辽宁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工作群、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等多渠道开展宣传,使群众办事更便捷;积极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接落实好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事项清单,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

  3.在审批服务效率低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医保部门关于医保定点审批规定,对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审批,并进行公示。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统筹协调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已完成兑付相应补贴资金。

  4.在不动产登记存在堵点方面。一是责成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快相关审批事项办理,有效推动群众方便快捷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实施细则,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为村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快捷办事流程,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5.在数字化服务推进不够方面。一是督促各证照签发部门及时完成证照电子化注册,推进各单位电子证照系统与四级一体化平台绑定授权工作,同步归集至电子证照系统,有效提升电子证照生成数量。二是认真梳理常用注册证书种类,开展身份证、驾驶证等电子证书推广,有效推进电子证书便民利民应用。

  6.在权力下放事项基层无力承接方面。组织召开了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研究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及编制,责成相关部门为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办理委托执法和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资格等事项。目前,已完成乡镇执法队伍“三定”方案和18个乡镇执法队队长的配备工作,相关执法人员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已完成委托执法备案工作,有效保证了行政职权下放和承接质量。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依法依规监管不规范方面。一是按照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重新梳理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相关人员符合执法资格。二是对全县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备情况开展调研,要求在日常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规定着统一服装。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针对执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伴随式”执法监督,对执法资格、执法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情况进行实时督导监督,确保执法规范。三是加大企业自主申报年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自主申报,杜绝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企业报送年报工作。四是加强培训学习,掌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专业知识,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强化检查结果,提高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在建筑工程领域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方面。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挂牌时间,为建设单位预留足够办理时间,有序引导房地产有序开发,杜绝未批先建,未招先建、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并督促建设单位履行设计、审图、监督委托等前期手续,压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对未批先建项目坚决停工,同时加大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在国家监督平台进行失信曝光。

  3.在市场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管行为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方面。一是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为县检验检测中心申请资质批复,按照法定要求,加快开展计量监督,有序完成应执行检定任务。二是协调资金为县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工作提供公务用车,坚决杜绝发生接受被检定企业提供车辆和车辆加油服务等现象。

  4.在粮食质量检测不严不实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对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了质量检测工作,有效杜绝不严不实现象的发生。

  (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管理责任不落实方面。一是出台《西丰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的发展,同时坚持发挥发改局对中介组织的组织管理作用,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依据省、市相关条例和方案,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发展。二是制定西丰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议事规则,全面加大对依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行行为协调推进力度。

  2.在中介机构底数不清方面。明确全县各类中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垂管部门,重新梳理全县各中介机构数量和名称,及时准确将各类中介机构纳入到行业主管名单当中,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日常管理。

  3.在对中介机构日常监管缺失方面。一是中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垂管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抽查检查专项行动,对所发现的未明码标价问题给予了规范指导。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全流程制度,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风险隐患。

  4.在对协会监管不到位方面。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力度,确保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市场秩序,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协会资金专用账户,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使用。通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定期公开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行业协会健康运行。

  (八)打造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招投标管理不严方面。制定加强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规范招投标流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2.在招投标不规范方面。一是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停止与违反招投标流程企业的合作,推动相关项目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二是调整询价宣传方式,扩大联系渠道及范围,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规范相关领域监督抽检的招投标工作。

  3.在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查处曝光力度不够方面。一是县纪委监委及时梳理了省纪委监委交办的相关问题办理情况,印发问题通报,并通过乡镇纪委、派驻组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了学习传达,同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通报曝光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是依托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查处案件。

  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需长期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一)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府机关履行法院判决不到位的问题方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重新组织梳理案件进展情况,逐案跟踪清理,定期汇报涉党政机关为被告和被执行案件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在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依然存在方面。召开各相关部门专题会议,逐条查摆项目工程拖欠原因,安排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制定还款计划,序时完成工程欠款拨付。

  (二)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行政机关履行诉讼义务、行使诉讼权利不到位方面。坚持在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核实,依法依规有序推动案件做出裁定。

  2.在依法履职能力不足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查清建筑物所在土地性质,划定权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三)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对不公平竞争行为查处力度不够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在规划设计时要求再建项目必须完善联通、电信、移动等通信管线规划,并在项目审核和联合验收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小区电讯管线入驻情况调查表”,进一步做好后期通信管线沟通、协调和管理,全面保障公平竞争。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西丰县委将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为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上来,着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常抓不懈、持续用力。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经过集中整改、全面整改,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让巡视的作用和效果充分显现,为西丰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构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巡视整改成果巩固。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提高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整改任务,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着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管长远、求长效。

  (五)强化统筹协调,将巡视整改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巡视整改工作对强化党的建设,推动政治生态优化,助推改革发展稳定、县域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作用,通过巡视整改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整改落实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县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常规巡视整改电话:77819066;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电话:77880089;邮政信箱:常规巡视整改信箱:中共西丰县委办公室;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信箱: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中共西丰县委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