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寇河、石人沟河堤防管理、保护划定范围的公告

来源:西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我县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堤防工程位置

  诚信水库以下寇河右岸堤防工程;城区段寇河左、右岸堤防工程;郜家店工业园区寇河左岸堤防工程;城区段石人沟河右岸堤防工程。

  二、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执行,同时需满足流域面积5000Km2以上河流应满足堤防迎水面护堤地一般不得少于50m,堤防背水面护堤地一般不得少于20m;有堤防的河道护堤地为堤防背水坡脚处外延5至20米;护堤地外延 100至 500 米为保护范围边线。5级以下堤防参照5级堤防确定。

  (1)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应包括下列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堤临、背水侧护堤地;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监测、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护岸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

  护堤地宽度应从堤脚计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按表 2-1 确定,临水侧护堤地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险段的堤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

  表 2-1

工程级别

1

2、3

4、5

护堤地宽度(m)

30-20

20-10

10-5

  寇河堤防防洪标准 5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2级,堤防管理范围按坡脚外延10m标准划定。石人沟河堤防划界标准1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5级,堤防管理范围按坡脚外延5m的标准划定。

  (2)堤防工程工程保护范围按堤防工程背水面护堤地边界外延一定范围划定,具体范围按《堤防工程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执行。2、3 级堤保护范围宽度:100~200 米;本次堤防保护范围按迎水侧堤脚外延20m、背水坡脚外延100m 的标准划定。

  (3)水文测站、水闸、泵站及涉河工程设施管理与保护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审批文件等划定。

  (4)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划定:

  西丰县寇河城区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为2级;石人沟河段为1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5级。

  (5)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

  2、3级堤防管理范围20~10m,保护范围200~100m;

  4、5级堤防管理范围10~5m,保护范围100~50m;

  三、划定成果

  1、堤防划定成果统计表:

序号

河道名称

流域面积(km2)

河长(km)

防洪标准

(年一遇)

堤防长度(km)

迎水侧堤防管理范围宽度(m)

背水侧堤防管理范围宽度(m)

迎水侧保护范围宽度(m)

背水侧保护

范围宽度

(m)

1

寇河

2170.1

113.1

50年一遇

13.5

20

10

20

100

10年一遇

2.0

10

10

20

100

20年一遇

1.2

20

10

20

100

2

石人沟河

73

17.2

10年一遇

1.5

10

5

10

20

  2划界线.shp数据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85高程系)

  3划界成果河道带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