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西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2021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经西丰县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下列21个行政机关具有职权执法主体资格,5个机构具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2个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组织具有委托执法资格。经公告的职权执法部门,授权执法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法活动,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的执法组织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从事执法活动,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特予以公告。
西丰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齐永旭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红旗路83号
执法人数:64
电话:0247785451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主要执法活动:一、承担各类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职责。
二、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工作。四、负责西丰县内税收、基本养老保养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六、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税务局铁岭市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单位叫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工作。
西丰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照丰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六安新村西丰县应急管理局
执法人数:7人
电话:77851551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西丰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情况进行审查。对西丰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西丰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道口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对西丰县辖区内各乡(镇)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督办并受理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参与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刘继东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顺城路61号
联系电话:77844816
执行的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辽宁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管理办法》等。
主要执法活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一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都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科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刘继东
执法资格类别:授权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菜市街13号
执法人数:118人
联系电话:74756111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主要执法活动:负责种子、肥料、农药生产、经营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种畜禽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兽医、兽药、饲料(添加剂)、农产品、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和乳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植物检疫及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渔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等行政执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
西丰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王景峰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站前街150号
执法人数:60人
电话:77842347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办法》《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主要执法活动:履行全民所有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林业资源有害生物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与森林公安密切配合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与审核;对盗伐,滥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开垦林地,收购加工运输明知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组织对遵守和执行林业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矿山、涉林违法案件,指导县(乡镇)级涉林违法案件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组织林业建设项目组卷报卷工作,(乡镇)林权、草原权属争议调处等有关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协调答复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
西丰县新闻出版局(西丰县版权局)
负责人:刘龙斌
执法资料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内设机构
地址:西丰县红旗路西丰县委员会综合楼208
执法人数:4人
电话:7784247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等。
主要执法活动: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电影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具体工作任务;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相关行为;负责对各县(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案件督办、专项整治、监督指导、应急处置、跨区域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西丰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岩
执法资格类别:委托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85号
执法人数:100人
电话:77999216
主要执法依据:依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依据的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及部门、省市相关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城市管理中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房产、物业、建筑市场、交通管理、供热、供水、燃气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及相关工作;负责为城区市政设施放置、维护和城市防汛等服务及相关工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及相关工作;为住房保障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及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为城区绿化服务、设施运营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工作;负责防空袭预案、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为建设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运行提供安全服务及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参与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西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负责人:张岩龙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内设机构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18号
执法人数:2人
电话:77890034
主要执法依据:《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
主要执法活动:对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初审,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扩建、异地重建审批;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等。对违反宗教事务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方面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等。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的检查及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进展情况的检查。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玄增福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西丰县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解放路152号
执法人数:12人
电话:77844527
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主要法规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主要规章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
主要执法活动: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西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玄增福
执法资格类别:授权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执法区域:西丰县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解放路152号
执法人数:12人
电话:77844527
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主要法规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主要规章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
主要执法活动:
(一)负责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二)制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目标工作考评考核;
(三)依托移动执法系统,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四)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辖区内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复杂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稽查工作;
(六)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12369”接到的环境污染投诉的调查处理;
(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八)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承办县生态环境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西丰县保密局
法定代表人:迟泽光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内设机构
地址:西丰县红旗路18号
执法人数:2人
电话:7979110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机关、单位对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检查;对泄密案件的调查;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
西丰县档案局
法定代表人:迟泽光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内设机构
地址:西丰县红旗路18号
执法人数:2人
电话:7979110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对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西丰县医疗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白永志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六安村人社局大楼二楼
执法人数:5人
电话:7799005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辽宁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伪造、变造登记证明的处罚;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处罚;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等。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检查;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药品价格进行检测和成本调查;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医疗保险稽核的监督检查。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材料进行封存。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对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一次性生育补助费的给付,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给付;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待遇的给付。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确认。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生育保险缴费数额的核定、门诊特慢病种待遇的审批、医疗保险的转退、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参保人员的变更。受理和查处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西丰县审计局
法定代表人:尤凯征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镇红旗路县政府综合楼
执法人数:11人
电话:74751737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包括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县级以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宇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8号
执法人数:107人
电话:77870035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市场领域各类案件查处;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反垄断统一执法;保护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张宇
执法资格类别:授权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8号
执法人数:107人
电话:77870035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市场领域各类案件查处;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反垄断统一执法;保护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
西丰县司法局
法定代表人:张明华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六安新村
执法人数:5人
电话:77842550
执行的主要法律:《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等。
主要执法活动:代政府行使行政复议职能,参与行政应诉工作, 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管;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监管等。
西丰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孙家彦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73号
执法人数:3
电话:77843538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共计法律15部、法规41部、规章100多部。
主要执法活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及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中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为。依法对所管辖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供水机构等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开展举报受理、信息收集上报、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
西丰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法定代表人:孙卫东
执法资格类别:委托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欣兴委
执法人数:10
电话:7799009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共计法律15部、法规41部、规章100多部。
主要执法活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及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中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为。依法对所管辖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供水机构等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开展举报受理、信息收集上报、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
西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法定代表人:李黎明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顺城路59号
执法人数:3
电话:7789200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主要执法活动:电力执法监察、民爆安全监管
西丰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王作铭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解放路165号
执法人数:6人
电话:77844091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主要执法活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责任:(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我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县内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其他县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重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及监督检查。(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协调铁路运输,指导全县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运营,协调全县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七)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公路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王作铭
执法资格类别:授权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解放路165号
执法人数:45
电话:77844091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辽宁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负责西丰县辖区内的县级公路路政、农村公路路政的执法工作;负责我县辖区农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本县辖区道路运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县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相关执法工作。承担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对应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普法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参与并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西丰县区域内重要领域和县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西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西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二是负责西丰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路政的执法工作。三是负责西丰县区域内县以上重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县辖区农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四是负责西丰县辖区内道路运政行政执法工作。五是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相关执法工作。六是承担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对应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七是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八是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普法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九是参与并实施西丰县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西丰县自然资源局(西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2号
执法人数:167
电话:77843831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地图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办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辽宁省测绘条例》《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办法》《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主要执法活动: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价值评估管理工作,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排查;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监督国际合作勘查开采行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参与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设计,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乡镇城市总体规划及乡镇域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与审核;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审查规划区内进行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设计方案,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各项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向建设单位出具规划核实证明;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组织对遵守和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出重大土地、矿山、涉林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矿山(含煤矿)日常下井等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组织调处跨乡镇的土地权属争议,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征地补偿、林权、草原权属争议裁决等有关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协调答复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调查复查、复核及处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执法和队伍业务培训。
西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法定代表人:李宝君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站前街35号(少年宫三楼)
执法人数:11人
电话:77854488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旅行社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
主要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和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受理、查处相关投诉举报。
西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徐威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委托机关:西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行政单位
地 址:老新华书店5楼
执法人数:11人
电 话:77854488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及其考级活动中存在的未按规定备案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开展考级活动、扰乱考试正常秩序、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长城段落进行巡查;依法组织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旅游、网络体育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点等旅游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违规服务行为,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受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理赔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具体工作任务;依法查处体育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相关行为;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案件督办、专项整治、监督指导、应急处置、跨县区域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 定 代表人:焦 凯
执法资格类别:职权执法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85号
执法人数:21人
电话:024-77853668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影响城市规划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违反国家标准编制城乡规划,占用人行道设置报刊亭、电话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占用、破坏绿化用地和设施,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花草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破坏、改变市政设施,影响设施使用功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物料,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造成城市大气污染,向城市水体排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6、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7、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无照经营或者超出营业执照核准地点和范围经营以及随意摆摊设点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8、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建筑物外墙立面拆改、装修、装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依法对城区内露天商品流通市场进行日常管理;整顿无主办单位市场,依法对非法拆迁和侵占集贸市场进行为进行处罚;对户外无照商贩进行行政处罚。
11、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对城镇燃气管理、供热管理、消防备案及抽查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3、对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等行为、违规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4.对工程建设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5、组织实施住房保障方面的相关工作。
西丰县气象局
法定代表人:王海洋
执法资格类别:授权执法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胜利街东山委16组
执法人数:3人
电话:77811262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气象行政复议办法》《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执法活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和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雷灾事故的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观测站网的规划和组织管理;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工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